作者smallthief25 (薑小賊)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轉錄]「玻璃娃娃賠償案」之法律觀點分析
時間Tue Aug 30 23:52:13 2005
嗯 感謝
我也猜想老師可能是在尚未看到判決時先寫的評析
這也ok 沒有問題 只是想確認一下是不是我自己弄錯了而已
但高院對於過失的判準..非常詭異
※ 引述《ckvance (Langweilig!!)》之銘言:
: 這位大大..
: 你可以去這個網站的討論區看看
: http://www.lawspace.com.tw
: 我也是從這轉錄的...不好意思沒註名出處
: 我看到之後的討論是
: 這篇分析文是李俊德老師在寫之時,還沒看到判決主文,誤以為該法官是以善良
: 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要求陳易靖..
: 看完之後...他看了也快吐血...
: 判決理由中說「當日天雨,一般常人均會注意樓梯溼滑,應小心行走,抱負他人時更應
: 小心謹慎」
: 意謂把摔跤等同於重大過失....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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