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kopobi (我每次都忘記下站)
看板TransLaw
標題[情報] 中興2004民總期末考題
時間Wed Aug 3 16:34:36 2005
中興2004民總期末考題 授課教師:王曉丹
1.
試述法人的權利能力及侵權能力的概念體系.
2
何謂權利客體?何謂處分客體?何謂財產?
3.
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設甲所有的母雞進入鄰宅乙之庭院下蛋,雞蛋所有權屬於何人?
(二)設甲占乙之土地種植果樹,收穫之果實屬於何人所有?
(三)設甲偷乙的油漆,漆於其所有的汽車上,乙對油漆的所有權是否
消滅?
(四)設甲將其所有之腳踏車賣給乙,有無交付車上鈴鐺的義務?
4.
甲社團法人,社員甚重,頗具資產,共有董事A.B.C.D等七人,因發現若干董
事有濫用職權情事,乃修改章程明定僅A.B及C三人有代表權,迄未辦理變更
登記.又依社員總會決議,不動產買賣應由有代表權的董事為之.某次董事會
決定興建會館,即由A.B及C三人與地主乙洽談,因A與B.C意見不同,久未成交
,乙有將該地出售他人之意,D董事知其事,認為該地點適中,價錢尚稱合理,
機不可失,即與A董事共同以甲社團法人名義與乙訂立買賣契約,乙不知上開
章程規定及總會決議.試問乙得否向甲社團法人請求支付價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19.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