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tmensch (Auferstehung)
看板TransLaw
標題[公告] TransLaw版管理細則
時間Sat Jul 30 03:06:45 2005
TransLaw版管理細則:
一.文章類別與內文不符時,版主有權更改文章類別。
文章標題請點明題意,應避免題意不明。
二.文章內容請充實,連續多篇未滿三行之文章,版主有權刪除之。
法律文字要求精準,本版所行之文章,應避免錯別字之誤植。
文章內文一律使用現行國字,禁止使用注音文及其它以符號代替國字,違者刪文。
三.前項文章內容無涉版內所及之業務,版主保留刪除權利。
四.請維護版內和諧氣氛,公然汙辱他人或散佈不實言論者,刪文並永久水桶。
在旁起鬨搧風點火者,水桶一週,再犯者,永久水桶。
Multi-ID者,亦同。
五.版內文章、等,皆屬作者擁有著作權,嚴格禁止無斷轉載,違者永久水桶並
送站方處理。
六.前項文章若經查獲有意圖營利之時,版方保留法律追訴權。
七.未規範之事項,由中華民國法律規範之。
八.自公布之日,翌日0時實施。
原編者 chihchien 19.07.2005
以上 版工 Mitmensch 30.07.05
--
※ 編輯: Mitmensch 來自: 59.112.0.208 (08/01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