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t011086 (地球超人)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心得] 我發現情報真很重要,我是白癡...
時間Fri Jul 29 14:21:26 2005
我也來報我的東吳成績
國文5x 英文4x
民總73 刑總31
總分205
先說國英.國文幾乎亂寫,尤其是作文,自覺比小學生不如,運氣好賽到5x;
英文幾乎看不懂,左前方還有個正妹在考英文時脫掉小外套,
露出他的美背,害我得頻頻用手擋住那個方向的視線>///<(不然可能會撲過去舔)
能賽到4x,還是運氣好
p.s.考試時我把全套護身符,平安符...etc約八個符都帶在身上.僅供參考=.=||
民總,覺得不難.
刑總,也.覺.得.不.難.
這篇的重點就是要講刑總!!!
雖然我一直都有在看板,也有看到stevenwu大的寶貴資訊
但是我自信憑我研讀過或參考過的書(涂春金(女),高仰止,黃村力,林東茂,陳培峰,
高點蔡徐,以及甘添貴的一些專題研究等),去面對刑總這一科應該是沒問題.
所以並未去翻閱s大所云"最好要讀過的陳志輝(?)的書"一語.
(其實原本有去書局翻閱的打算,但因故未成)
說實在的,我到現在還無法想像我的刑總是怎麼考到31的!!!
就算有些觀念不夠明確也應該不至於只拿到31分...
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我的寫法不合陳老師的胃口吧...
頗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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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轉學考,好像會考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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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8.164.5
※ 編輯: bt011086 來自: 202.8.164.5 (07/29 14:28)
1F:推 vm6bp6ck6:我猜是客觀歸責理論的問題 211.74.92.120 07/29
2F:推 bt011086:我......一點都沒用到客觀歸責理論orz??? 202.8.164.5 07/29
3F:推 vm6bp6ck6:這次的東吳刑法用客觀歸責比較好處理 211.74.92.120 07/29
4F:→ vm6bp6ck6:我是條件說 相當理論都有寫 用客觀歸責作結 211.74.92.120 07/29
5F:推 Mitmensch:推那句PS....我就認識考了N間學校N年轉學魔人 59.112.12.111 07/29
6F:推 delivia:我也是低分 不過我是把正當防衛寫成緊急避難... 218.32.52.124 07/29
7F:→ delivia:都升三年級還犯這種錯 我真糟糕阿 囧rz 218.32.52.124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