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kyo (伊理)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民法] 台大94年轉學考民總考題印象
時間Sun Jul 24 11:12:41 2005
※ 引述《lastoria (故事)》之銘言:
: 壹、試問以下何者為不動產?
: 一 預計搭建兩層樓之建築物,已建至第二樓,有四面牆壁和屋頂,但門窗尚未裝設,
: 內部亦未裝潢。尚未出租於人。
: 二 於二樓屋頂上加蓋第三層樓之違建,沒有門牌號碼,但有獨立之出入口、水電、衛
: 浴設備,已出租於人。
: 貳、甲於民國80年和乙通謀虛偽出售A地和B地,並讓予登記。不久後,乙去世,丙(
: 乙之子)並不知甲和乙間之通謀虛偽,並將A地出租給丁。丙年僅15歲,憐無母之
: 子X,便將曾向戊銀行設定抵押,附有融資50萬元之B地贈與於X。唯甲於將土地
: 出售於乙後旋即出國,並於民國90年向丁、戊、X請求塗消其物權登記。
: 一 問甲向丙、丁、戊、X之主張有無理由?
: 二 設丙為有效佔有B地,試問其贈於給X之行為應如何方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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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致是這樣吧!?關鍵字應該沒漏掉。有錯請修正。
我記得甲和乙是通謀虛偽贈與並登記。
甲向丙、戊、X請求塗銷登記
向丁請求返還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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