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storia (故事)
看板TransLaw
標題陳聰富共筆中的一段話...
時間Thu Jul 7 08:45:18 2005
「你以後要從事的法律工作是對人的工作,法律要面對的是人,人有幸福的人和不幸的人
,你要去感受不幸的人,你如果沒有去感受不幸的人,那你唸法律就只唸了一半,因為你
以後就會像現在很多的法律系學生,立志要到大事務所工作,為什麼?因為他們說他們不
屑於接小case,所謂的小案子就是一般人跟人發生的糾紛,他們不屑於接小案子,所以要
到大事務所接大案子,去做international
case。我總有一個想法就是:如果你法律唸的不太好,你應該到大事務所去;法律唸的很
好的就應該留下來為最貧苦的人民服務,為什麼?因為你法律唸的不太好去大事務所,大
事務所不會因為你法律唸的不太好而倒掉,因為有很多人撐著;你法律唸的不太好又來服
務一般的民眾時,那才慘,因為很多人他一輩子只碰到一次案子,就交在你手上,結果你
法律唸的那麼差又把他搞砸了,那他不是很可憐?他本來就已經很可憐很可憐了。所以如
果你法律唸的不太好,就準備去大事務所,如果你覺得你法律唸的不錯,那你就走到群眾
去為最可憐的人服務,那個很可憐的人碰到你法律唸的那麼好,他就燃起希望,燃起希望
之後他就充滿願景,他的人生觀就變得快樂,你看你幫助多少人?所以如果你還是下定決
心要到大事務所,那表示你法律大概念的不太好。」
剛剛看到的,覺得很有意思,便打到網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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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ihchien:~ 台大見囉 ~XD 220.132.166.58 07/07
2F:推 chihchien:我覺得有另一段更好 可能共筆沒有 (  ̄ c ̄)y 220.132.166.58 07/07
3F:推 lastoria:你是說23號嗎? 61.224.40.191 07/07
※ 編輯: lastoria 來自: 61.224.40.191 (07/07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