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junlee (承峻)
看板Tour-Manager
標題Re: [問題] 補繳保證金
時間Thu Mar 12 15:08:31 2009
※ 引述《F113104 (不怕亂拍只怕沒拍)》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又遇到問題了...
: Q:某甲種旅行社成立已三年,因營運良好且無任何重大過失,
: 擬申請成為綜合旅行社並設立四家分公司,請問:
: 共要補繳多少旅行業保證金?
: (A)850萬元 (B)190萬元 (C)90萬元 (D)30萬元
: A:(C)
: 小女子我怎麼算都不對,可否請教大人們解題? 感激不盡!!
這一題,姑且不論答案多少,首先就題目來說,題目出得有點缺陷。
就題目的意思,會讓人家直接聯想到《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目:
經營同種類旅行業,最近二年未受停業處分,且保證金未被強制執行,
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足以保障旅客權益之觀光公益法人會員資格者,
得按(一)至(五)目金額十分之一繳納。
這裡的觀光公益法人指的就是TQAA(品保協會)
我說有問題,就是他沒把要件之一的「TQAA會員」放進去,題目因此有了瑕疵。
再者,此法條講的是「經營同種類旅行業」未受處分才可適用,因此有點瑕疵。
姑且不論上頭有瑕疵的部份。
計算如下:
綜合旅行社保證金為一千萬、甲種旅行社保證金為一百五十萬。
一千萬扣掉一百五十萬等於八百五十萬,再加上分公司的三十萬乘上四,
因此總額為九百七十萬,但是依照法條要乘上十分之一,答案是九十七萬。
如果題目真的出來是這樣計算。
但是,歷屆試題從來沒這麼考過,
幾乎都是直接考保證金金額或是履約保證保險金額居多。
因此不用太擔心,順帶一題的是,今年一定考的題目,就是履約保證保險。
因為這一條有改過,改成TQAA會員要繳多少,不是會員要繳多少,
這個一定會考,所以記得要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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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飛翔,只是想離天堂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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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背上紋上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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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是想當個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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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75.121
1F:推 lacoco:恩還是背好法條比較重要~~~~~ 03/12 16:45
2F:推 F113104:等了幾天等到了這麼詳細的答案~太感謝啦!! 03/12 19:23
3F:→ chenjunlee:不好意思哪,這幾天剛好是我忙得昏天暗地的時刻, 03/13 01:06
4F:→ chenjunlee:所以沒看到問題,也沒能及時為您解答^^ 03/13 01:06
5F:推 NikoChu:不好意思,請問哪裡找的到改過的法規啊? 03/14 20:27
6F:→ NikoChu:我的書是舊版的~下星期就要考了 謝謝 03/14 20:27
7F:推 NikoChu:不好意思我找到了唷 謝謝@@ 03/14 20:59
8F:推 tin1414tim:你在哪找的可以跟我說一下嗎 03/16 13:15
9F:推 tin1414tim:找到了會員綜合4000萬100萬甲500萬100萬乙200萬50萬 03/1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