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MaYt (翅膀‧貓)
看板Tour-Agency
標題Re: [問題] 急問~ 有關退費的問題
時間Tue Aug 30 00:32:21 2005
定型化契約---
『第二十七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左列標準賠償
乙方:
一、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
三、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定型化契約嗎?訂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五、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簽證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你之前沒看過行程嗎?
你今天拿到的行程應該跟你原本看到的相差不遠
如果用"不喜歡"這個理由是無法退費的
而退費標準是依照你什麼時候提出而看必須要扣除多少
※ 引述《smilelamb (?)》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
: 我跟的團這星期六就要出發了
: 可是今天才拿到行程表 發現其實不大喜歡這個行程欸
: 想請問如果要退團的話 拿的到全額退費嗎??
: 還是說我可以只要付機票錢就好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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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病便是福。
有食便是祿。
善終便是壽。
不缺便是財。
忘憂便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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