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g042008 (Akira)
看板Tobacco
標題[發問] 北車周圍抽加熱菸被抓
時間Tue Dec 31 21:03:17 2024
大家好 第一次發問
我在11月上台北工作的時候 因為工作還沒開始
就先到北車的南1門外抽煙,抽的是加熱菸
抽完後回北車內環保局的人就來跟我說
我其實根本不知道哪裡禁煙
南1門外面沒有寫禁煙,只有寫不要亂丟煙蒂
https://i.imgur.com/4GjOm3q.png
https://i.imgur.com/cWom4ah.png
我看到這個就自然的認為這邊是可以抽的,不要亂丟煙蒂就好
而且南1門口一堆人都坐在那邊抽煙,完全不曉得是禁煙區
只有南2門寫的是禁止吸煙
https://i.imgur.com/CIU13pR.png
但今天想問的是我收到環保局的信了
上面寫我原本是紀錄疑似違反菸害防治法19條 也就是在禁煙區吸煙
不過這是誤植,在信中更正為15條第2項
禁止使用指定菸品 應該就是說加熱菸的部份
(之前查到說是能抽不能賣 看來是連抽都不行)
然後信中說在收到信隔日起7日內可以送意見書
請問這個是什麼,一定要送嗎
是說解釋為什麼我會有加熱菸之類的 還是要說什麼 不太懂
我以為就正常被抓到罰錢而已
平常都是在遠離人群的地方抽煙,第一次被抓到
我現在是就等罰單還是說要寄他說的意見書
我原本在等罰單的時候是打算申訴,因為那邊沒有貼禁止吸煙
但他現在改成我是使用禁止的菸品,那好像跟我是不是在禁煙區吸煙沒關係了
有沒有大大可以跟我說我現在是要做什麼才對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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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uj9019: 持有也不行 12/31 22:12
2F:推 tasteritz: 唉,到底是要怎樣…. 01/01 12:17
3F:推 sorryimdumb: 認賠 現在才申請党證Taiwan 了 01/01 16:30
4F:推 smile2359630: 現在持有確實也不行,看一下文內是罰你什麼,陳述 01/01 16:53
5F:→ smile2359630: 意見只是給你反駁的管道 01/01 16:53
6F:→ tobetwob: 依據菸害防制法,持有沒事,吸食有事,政府繼續卡上市 01/01 17:20
7F:噓 baychi999: 申訴個P連持有也不行好嗎 新聞講多久了== 01/02 10:54
8F:推 kenlin0105: 有被罰款嗎? 01/03 00:58
9F:推 zonppp: 抽紙菸反而沒事...叫黃國昌快點修法啦 01/07 17:22
10F:推 fegat: 等柯建銘把代理搞定 加熱煙就會合法了 01/07 22:38
11F:→ fegat: 他赚不到 大家都別想抽 01/07 22:38
12F:推 kwok846: 感覺就是在等某廠商的加熱菸弄好,然後現在在卡其他廠商 01/07 23:19
13F:→ kwok846: 的加熱菸,一直拖。 01/07 23:19
14F:推 tony88037: 先禁國家的垃圾政府 01/15 19:22
15F:推 adaly: 據說環保局無權看身份證? 01/25 06:34
16F:噓 louis7656: 有黨證 持有也沒差 我很幸福 嘻嘻 03/02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