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511503 (zzz)
看板Therapist
標題[新聞] 呼吸治療 別亂修法
時間Fri May 13 13:03:49 2011
呼吸治療 別亂修法
◎ 謝炎堯
五月十日,自由時報刊登立法院初審通過修法,允許未來「資深」呼吸治療師可以獨立執
業設置「居家呼吸治療照護所」。如果三讀通過,雖然合法,可是卻違反國際呼吸照顧準
則,戕害病人權益,陷呼吸治療師於不義。
呼吸照顧(respiratory care)是高深複雜的醫療行為,不只是給氧氣、抽痰和拍胸部而
已。呼吸照顧要能觀察病人是否缺氧,如果有缺氧還要鑑別診斷是肺功能異常、心臟衰竭
或嚴重貧血。診斷是肺功能異常時,更要進一步判斷是呼吸道阻塞、肺臟的病變、胸廓變
形或是呼吸肌無力。即使是慢性呼吸器使用病人,呼吸器各種參數的設定,也要由醫師處
方交給呼吸治療師執行,同時要觀察新設定值是否適當,是否需要調整,有無併發肺炎徵
象。更重要的是,病人還會發生其他無法預料的疾病,超越呼吸治療師能發覺的能力!
就如同持有慢性病處方箋病人,不可以交由藥師自行照顧一樣。如果修法通過,也可以修
改藥師法,允許「資深」藥師可以獨立執業設置「居家慢性病照護所」。資深士官長驍勇
善戰,可是也要在少尉排長率領下作戰。
奉勸呼吸治療師不要接受這個美觀誘人的糖衣毒藥,如果你們獨立執業設置「居家呼吸治
療照護所」,醫療糾紛將會讓你們得不償失(作者現任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11/today-o9.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16.146
1F:推 maxinehou:重點:by order 05/13 19:03
2F:推 ftyu:如果可以完全獨立執業...那收入10W UP也不是難事~~ 05/13 21:21
3F:→ n911303:= =+ 05/13 22:17
4F:推 GeraldY:除了CM 沒幾個醫生懂呼吸器吧..何況可以獨自開業 不代表 05/13 23:26
5F:→ GeraldY:不需'醫囑' 原治療師法 還是說要by order阿...又沒刪除 05/13 23:28
6F:→ GeraldY:不懂又愛寫 說的很好聽 只是展現出醫生的傲慢而已 05/13 23:29
7F:推 mark89:醫師不是每個都像這位嘴砲大老一樣 醫界討厭他的人也很多 05/14 00:57
8F:→ mark89:這個大老已經脫離基層很久很遠了 基本上他的發言跟商人沒 05/14 00:58
9F:→ mark89:兩樣 只是打著醫師的外皮罷了 05/14 00:58
10F:推 qin:推G大 醫師不放手如司馬昭之心... 05/21 21:21
11F:推 biup2:結論:藥護PORST想自己賺? 沒門! 看我找媒體搞爛你們 05/24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