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yiruby (場面話魔人)
看板Therapist
標題[ OT ] 這合法嗎?
時間Sun Dec 13 00:20:54 2009
剛才無意間瀏覽了學公會的徵才網頁
發現桃園天晟醫院的徵才內容是這樣的
徵求人才:全職生理職能治療生
條件要求:具有專業證照/執照、有耐心、愛心、有工作熱忱、詳見說明
說明:
本院為教學醫院,本職缺為assist physical OT 治療中風/脊髓損傷/hand OT/副木製作/
書寫病歷等工作,不包含兒童治療,歡迎大桃園地區有意願的OTA加入我們團隊
這合法嗎?職能治療師法裡面規定治療師業務為
一、職能治療評估。
二、作業治療。
三、產業治療。
四、娛樂治療。
五、感覺統合治療。
六、人造肢體使用之訓練及指導。
七、副木及功能性輔具之設計、製作、使用訓練及指導。
八、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治療業務。
職能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
治療生則是
一、作業治療。
二、產業治療。
三、娛樂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治療業務。
職能治療生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及書面指示或在職能治療師監
督指導下為之。
然後天晟說業務內容有副木製作?這算不算公然違法
技術主任邱誌冠
連絡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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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110.229
1F:推 maxinehou:不算,『依醫師開具之診斷及書面指示或在職能治療師監 12/13 00:49
2F:→ maxinehou:督指導下為之』OT法律自己訂的時候,就有後門條款了 12/13 00:50
3F:→ maxinehou:而且第四條本來也就弔詭,如果副木製作是『中央衛生主 12/13 00:50
4F:→ maxinehou:管機關認可之職能治療業務』那OTA只要執行,根據註解, 12/13 00:51
5F:→ maxinehou:就可以 12/13 00:51
6F:→ maxinehou:申報的時候用OTR名義申報就好了 12/13 00:52
7F:→ ziyiruby:原來如此,謝謝您的解說 12/13 00:54
8F:推 ftyu:你跟他們有過節嗎?? 這麼多有問題的醫療院所 這個算小事... 12/13 01:41
9F:→ loveappear:我怎記得感統跟副木 生不能做...其他的要在ot的監督下 12/13 10:15
10F:→ shakirara:我覺得樓上講得比較對耶~~生應該不能做感統及副木的吧 12/13 12:13
11F:→ loveappear:評估只有師才可以 所以書寫病例這一項也是違法 12/13 12:52
12F:→ loveappear:為什麼要用ot申報而不是ota?因為ota不能做副木 12/13 12:56
13F:→ loveappear:法律不是OT自己定的...自己定的幹麻限制一大堆 12/13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