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l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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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OT] 這篇是發洩---我被刪了!!!!
時間Fri Mar 27 19:17:39 2009
我也是精神科職能治療師,稍微分享自己的臨床心得;
如與您觀點不同,請見諒~~
嗯...我個人覺得在急性病房應該是很少有機會申報到"特殊職能治療",
特殊的診療項目應該都不適用大部分的急性期個案,
若是要執行3項一般的診療項目,
這種複雜的活動設計,似乎也不適用,
再來就是,
急性期個案的持續度可以到80分鐘嗎?!
不過很好奇的是,
貴單位除了一天申報一次特殊,還會申報一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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