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tyu (wei~)
看板Therapist
標題Re: [法規] 物理治療所設置標準
時間Thu Nov 20 23:47:13 2008
之前的文章(po文時還沒開版)
給大家參考參考 勇者PT.OT們可以努力開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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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物理治療師法跟職能治療師法都可以開業
職能治療所 台北新竹自費的不少 不過健保特約的只聽說過台北有一家
物理治療所2.3年前有60幾家 現在倒到剩20幾家
物理治療所在衛生局的規定是45平方公尺 在健保局的規定是60平方公尺
設立流程大概是
-->建管課(今年一月最新法令 醫療單位設立須為醫療場所 如果不是 要辦理變更地目)
-->衛生所(取得現場勘查紀錄表 現場必須有消防設施 防滑地板證明)
-->衛生局(備齊資料取得開業執照)
[如果不打算健保特約的話 到此為止就算已經完成設立]
[做自費靠本事 手法厲害 嘴巴也要厲害 不然租金都付不起 北部比較好做]
-->銀行(利用開業執照開立帳戶 xx物理治療所 xxx)
-->國稅局(建立稅籍資料)
-->健保局(健保特約)
前幾關都很好過 都不會被刁難 但是到了健保局就要靠運氣
不過基本上如果有堅強的意志 被健保退件後再繼續上
場地面積如果沒有太大問題就可以通過(面積須扣掉廁所 樓梯 門的迴轉半徑等)
如果健保局簽約後 那恭喜你 你就完成物治所設立與健保特約了!
不過這只是挑戰的開始
最大的問題還是在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
處方箋拿不到 一毛錢都申請不到~
為了要拿到處方箋 可以跟醫師談合作 也可以給回扣 可以拿誠意拜託
如果順利拿到處方箋 就可以順利申請到 $
實際拿到的現金大概是申報金額的8成左右(點值核刪等)
好好做 一家物理治療所獲利可以有3-4萬
如果負責治療師下去直接做省成本 收入可以有6-8萬 很不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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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60.234
1F:推 chichiot:所以沒修法把POST改成專業人員之前,處方箋永遠是最大問 11/21 19:59
2F:→ chichiot:題......而且獲利3-4萬,自己作也才6-8萬...... 11/21 20:00
3F:→ chichiot:那倒不如去找間診所......>_< 11/21 20:00
4F:推 nbear:寧願不開,而是收起來被別人請...多少是有些考量的決定 11/21 22:12
5F:推 gmpz:問題還是在源頭 醫生的處方 這算是PT緊估咒 11/21 22:18
6F:推 brillante:只要醫師寫出診斷需要XX治療就可以了,不需要指定啊。 11/22 04:10
7F:→ brillante:所以個案隨便去找個符合可轉診資格的醫師,請他做診斷。 11/22 04:10
8F:→ brillante:若覺得有必要作其他治療,寫張診斷書給家長就好了不是嗎 11/22 04:11
9F:→ brillante:有可能還是治療師推薦個案給醫生哩。:p 11/22 04:12
10F:→ ftyu:如果做自費只須醫師寫出診斷 但如果要申請健保費用 就很復雜 11/22 12:49
11F:→ ftyu:例如核刪是刪在釋出之診所 且診所開立之處方簽內容也計算入 11/22 12:50
12F:→ ftyu:診所上傳到健保局的各項指標...環環相扣阿... 11/22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