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dybank (新氣象!)
看板Theater
標題Re: [問題] 過期華納團票
時間Tue Aug 21 15:18:50 2007
消保法既然已經有確定不可以在票券註名期限..
那加收這30元是否違法?
因為我看到有人跟值班的主管在盧這30元..結果那個客戶贏了
但輪到我時還是跟我收..電影快開演不想盧..但有點心理不平衡~
※ 引述《Lorens ()》之銘言:
: 請問各位板友~
: 華納網站上的影城公告寫:過期的團票支付30元手續費即可兌換指定場次電影票
: 我的問題是 30元手續費是每張30元還是每次30元 @@
: 如果我有兩張過期團票 那到底是要付30元還是60元呢?
: 請知道的人為我解惑吧!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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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67.92
1F:→ mader:"不可加註期限"這法條生效前的票券 不受此法令限制(大概吧) 08/21 17:03
2F:推 becoolandmoi:你可以問問看 因為我聽到的說法是加三十元還是比 08/21 19:17
3F:→ becoolandmoi:原票價便宜...或許你可以問問看 我想應該是可以的 08/21 19:18
4F:→ becoolandmoi:不然四月一號到現在那麼久應該被罰了才對阿 08/21 19:18
5F:推 Guess714:優惠期限過加錢是應該的阿.... 08/21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