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bis (orbis)
看板TheWall
標題【新聞】Live House合法化?文建會:願意解決問題
時間Sat May 27 00:01:41 2006
http://tw.news.yahoo.com/060526/43/36jan.html
Live House合法化?文建會:願意解決問題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六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濁水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討論Live House合法化,業者說Live House(音樂藝文展演場所)在台灣找不到合適營業登記項目,屢遭警察機關取締。文建會表示願意解決問題,但須主管機關配合,只能先擬定相關規定,暫時解決業者違法問題。
Live House是台灣基層的音樂藝文展演場所,也是獨立音樂的小型商業表演場地,但因定位不明,在公部門相關法規落後下,目前無完全適用的商業登記項目,長期面臨執照不符的問題。
「The wall」是位在台大公館商圈的知名LiveHouse,店長傅鉛文說,The wall名列美國紐約時報選出的台北十大觀光景點,也是國際交流最密切的LiveHouse,五月中旬卻因登記執照不符,被台北市政府勒令停止飲酒及樂團表演,音樂展演場所的問題已浮上檯面。
業者表示,根據經濟部商業司規定,Live House可以登記藝文服務業,不過若有附帶販賣飲食、酒類就等增加登記飲食店業、飲酒店業,為了配合這些規定,經營成本會大幅增加。
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台北縣)建議,可以將LiveHouse 的營業項目獨立成為一個類別為「音樂展演場業」,定義為提供音樂創作現場演出、展示及相關藝文服務場所,並附帶提供飲食、酒類及其他飲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文建會主委邱坤良表示,Live House合法化,涉及太多政府單位,必須協同經濟部、財政部、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甚至是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等共同推動,沒有想像中的容易。
業者與官員意見分歧,業者說問題不馬上解決,繼續營業就是違法,林淑芬協調業者與官方意見後表示,將先發函給台北市政府,暫時不取締Live House,再邀請台北市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擬出暫行規定,但最後還是必須由立委提案修法解決。9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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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9.246
1F:推 foolman:看到最後一段才覺得可以稍稍鬆口氣了@@ 05/27 00:28
2F:推 dumbestkid:請問!!立法委員有空修法@@? 05/27 13:38
3F:推 orbis:大家努力十年看有沒有可能阿哈哈哈 05/27 16:09
4F:推 einna39:如果有新聞稿 我可以轉給蘋果看能不能刊登 05/27 21:03
5F:→ einna39:或是中天新聞也可以 寄站內信我再排版給他們 05/27 21:03
6F:推 orbis:哈哈哈感謝! 05/28 01:06
7F:推 metalalive:4樓那位.是不是6翼天使後援會的家長押~?! 感謝哩^+++^ 05/28 22:12
8F:→ metalalive:也可以試試看把事情鬧大 押~ 05/28 22:13
9F:推 einna39:早就不是 請不用再扯到這些y 05/28 23:39
10F:→ einna39:媒體的資源可以利用看看 不然很快就被淹沒了 05/28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