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force2GTS (小蔚)
標題Fw: [板務] 有感而發
時間Fri Apr 20 09:41:47 2012
※ [本文轉錄自 Geforce2GTS 信箱]
作者: sansin ((@ <羞> @))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Re: [板務] 有感而發
時間: Sun Dec 11 22:38:52 2011
※ 引述《samallan (板規修改中)》之銘言:
: ※ 引述《sansin ((@ <羞> @))》之銘言:
: : 這次這個玩樂置底真的超詭異的
: : 一篇玩樂文在以往,幾乎不可能,許多揪團的都被打回票
: : 沒有公告沒有規則慣例也沒有
: : 而這次這個新板主,為了這篇文,先給置底不說,還為此修改板規
: 我上任時沒有任何板規限制我對於置底文之裁定
: 修改板規一事早在 3-4宣告無效後就已在準備
: 何來為此事情修改之說?
是不是為此事修改?從板規中置底文規則來看,就是剛好適合那篇已置底玩樂文
只是有點小暇疵,再說了,前面說要討論置底玩樂文,沒討論完就公告置底文板規
不對號入座才奇怪吧
修改其他板規也是您也沒公告投票討論等啥就獨斷獨行的,自己先行修改公告的
: : 剛剛我仔細看了前後文整理一下
: : 一開始置底有人提出疑問,板主就發了篇文是板務討論的文
: : 結果那位被水桶的66回應兩篇,最後那篇板主幾乎沒回應,就沒討論完
: 前面那篇我沒有看到他回應
: 那篇文章底下推文,我也說明了我只有假日可以全盤的詳細檢視板規並作修正
: 而在我修改板規之後為求時效迅速公布,有何不當?
您都水桶他了,看完他的文找好理由很簡單吧,何況還是板務討論文
您不只求時效,置底玩樂文都是先置底才找規則,說討論未討論完就又求時效先公布
板規修改一堆,完全獨斷有投票討論過嗎?只一位板主,要討論要公告都是您說了算
: : 板主就公告新板規,看起來很像量身訂作置底玩樂文規則
: : 可惜的是,新板規成立了,生效是今晚十二點,而那篇已置底的玩樂文卻違反新板規
: 法律要失效也有緩衝期
: 新法要生效也有公告期(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最快還要第三日始生效力)
這裡是PTT
: : 沒仔細看還不易發現,就是期間要20~30天那篇不到二十天
: : 沒有公告沒有規則慣例也沒有,板主就硬上讓玩樂文置底
: 那麼,請問哪條不准我這樣做?
: 你們一直舉冰凍局的例子,問題是直到現在仍然沒有人將完整經過提供給我
: 我連冰凍局是什麼東西我都不知道
: 請問我要如何去評價?
: : 板主自己發板務文說要討論,結果沒討論完又硬上發新板規公告
: 要立規範是你們講的
: 現在我立了又說沒討論完立規範是硬上
: 暫行規則也說了
: 二、板務建議文章開放,但須完整說明提案及理由
: 理由是否充分由板主判定後,再決定是否開放討論或逕付表決
: 無法提供充分理由者,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 板主提出提案時亦受同樣限制
: 表決結果沒出來之前,都不是板規,不具任何拘束力
: 何況根本還沒付予表決?
你拿你這套說法去別的板試試,大概只有您把公告的板規不當成板規看的
: : 然後又在公告底下說,再討論新板規先用,有問題再刪再改
: : 我發現到那篇玩樂文違板規,水球問板主,板主也認為不妥
: : 可是他就是說,要等到新板規生效十二點到時才要卸除置底
: : 已經都以為不妥了,還要硬上到十二點新板規生效
: : 整個感覺超詭異的,整個感覺。。...
: 如果要不詭異的話,那麼請容許我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作決議
: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
: 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
: 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 依上開條文但書
: 該文繼續置底,至12/24日取下
又要硬上了,我的水球紀錄寫著你自己說要新板規生效就卸置底
拿啥中央法來談PTT高雄板務?
板主您的作風為啥變來變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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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217.161
※ 編輯: sansin 來自: 114.40.217.161 (12/11 22:41)
※ 編輯: sansin 來自: 114.40.217.161 (12/11 22:42)
1F:→ samallan :請問我違反哪一條已公告現行板規? 12/11 22:43
2F:→ sansin :你是板主你問我? 12/11 22:45
3F:→ tchialen :沒法沒依據就讓某篇先行置底再讓它就地合法化 12/11 22:46
4F:→ tchialen :我只想問說對大家公平嗎? 12/11 22:46
5F:→ tchialen :這一置底就是到24日 其他人看到新板規還要玩嗎? 12/11 22:47
6F:→ tchialen :大家在同一個起跑線就算了 今天有人偷跑還合理化 12/11 22:48
7F:推 a128a128 :mgenuine的建議真的還不錯... 12/11 22:49
8F:→ tchialen :明明可以直接拿掉爭議 就要繞一大圈 12/11 22:49
9F:推 YivanL :老實說 玩樂置底這行為滿大膽的.... 12/11 22:50
10F:→ samallan :我看來看去沒看到有違反阿,當然只好問檢舉人了 12/11 22:50
11F:→ sansin :因為只有你看不到呀~你可以問問小組長~請 12/11 22:51
12F:推 l980 :有甚麼事就直接打出來講明白吧,小組長搞不好是個 12/11 22:52
13F:→ l980 :小屁孩而已..XD 12/11 22:52
14F:→ chenwen0805 :樓上怨念很深XD 12/11 22:53
15F:→ l980 :其實我沒甚麼怨念欸@@" 沒嫩到會被小屁孩影響到心情 12/11 22:54
16F:推 Serah :樓樓上當心在這裡也被警告 12/11 22:54
17F:推 a128a128 :這裡可以警告的只有板主 小組長還不能撈那麼遠 12/11 22:55
18F:→ l980 :我沒在怕被警告、水桶、劣文的。從來就沒怕過。 12/11 22:55
19F:推 Serah :沒有不可能 12/11 22:57
20F:推 l980 :nothing is impossible,impossible is nothing 12/11 22:58
21F:→ applepies :請支持以上 一人一票推出來當板主~~~!!! 12/11 22:59
22F:→ lafit :坦白說 既然敢玩樂文 置底 就不要怕大家來討論評論? 12/11 23:02
23F:→ tchialen :板主不怕大家評論 只是回答很制式 12/11 23:02
24F:→ sansin :說過很多次了婐鞥入滿就選!!只是現任到時還在會打架 12/11 23:04
25F:→ mimissakura :跟之前板主申請至底前,都先說好有爭議就撤掉 12/11 23:05
26F:→ mimissakura :板主也很怕大家不平引起風波,這次不知道該怎麼說XD 12/11 23:05
27F:→ lafit :呵呵~回答的說服力粉差耶~ 12/11 23:05
28F:→ sansin :謝謝支持了後年登入滿就選!! 12/11 23:06
29F:→ applepies :不要忘了文章要滿二百篇 12/11 23:08
30F:→ sansin :兩百我不選了太難了! 12/11 23:10
31F:→ anadana12 :還剩183篇而已 12/11 23:14
32F:→ sansin :我很忙的^^ 12/11 23:22
33F:推 a128a128 :小組長若來這警告...就對板主太不尊重了 12/11 23:29
34F:→ sakula678 :老實說置底真是有夠扯,高雄版人還不錯,不然就用這 12/12 16:59
35F:→ sakula678 :"新版規"來洗置底文了.. 12/12 17:00
36F:→ sakula678 :另外還拿中央法規出來更扯,有牴觸就不算是吧... 12/12 17:00
37F:→ sakula678 :憲法有言論自由, 那幹嘛限定買賣文要先自介 ?? 12/1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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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Geforce2GTS (114.45.47.159), 時間: 04/20/2012 09: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