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nio (領隊葉大哥)
看板Terry
標題Re: 今天的康熙來了
時間Fri Aug 25 12:17:42 2006
※ 引述《kunio (領隊葉大哥)》之銘言:
學會尊重別人
否則永遠都是5566等級的歌迷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78.218
1F:推 BALA0926:恩 推一個... 大家都是有實力的好歌手 08/24 23:17
2F:→ MohLih:你最後一句不就是在貶低別人嗎?豈不是和第一句自打嘴巴 08/25 00:10
3F:推 mrparanoiac:以"計程車司機會聽的歌"來做評斷也太另類了吧XD 08/25 00:16
4F:推 FANTERRY:恩....貶低5566?......有時候...陳述事實也要有技巧 08/25 00:29
5F:推 hansley:......可以推簽名檔嗎 08/25 00:33
既然有人對這句話有意見
那我還是得出來解釋一下
這句話我是斟酌了蠻久的
才決定這麼寫的
不過後來發現有個地方打錯了
應該是寫說[5566歌迷的等級]
這一點得要更正一下
對我來說
所謂[5566的歌迷]
就是那種會拿著小立牌追偶像
然後一直[kya~~~kya~~~]大叫的
只要看到有人講偶像壞話
就會憤慨地跳出來護衛
這樣算貶低嗎?
至少在我算是沒有
只是我不要 也不會 更辦不到 讓自己成為這樣的歌迷
但是我可沒有權力認為人家這樣是低俗不入流的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只要自己覺得好 不就好了
會認為這樣一句話 是在貶低他人
那才是在心底瞧不起這些人
--
「你本人比電視好看嗎?」
『差不多吧,怎麼樣?」
「那會比電冰箱或微波爐好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55.195
6F:→ MohLih:很想噓你最後一句 不要把自己自以為是的想法套在別人身上ok 08/25 13:09
7F:→ poetics:推樓上 08/25 13:12
8F:→ kunio:請 08/25 13:25
9F:→ bobec:就到這裡停了吧!志炫板是應該沒有爭論的! 08/25 16:39
10F:→ dish:請大家複習一下置底文喔 08/25 17:44
11F:→ aXGirl:以後發表些自大的言論都沒關係 反正這版不容許爭論 08/25 17:54
12F:→ Cienfilim:噓: 的確是:『對你來說』沒有貶低。 08/25 19:11
13F:噓 aashto:但我不得不說,你的用字譴辭真的蠻令人火大的 08/26 15:08
14F:噓 AlienLien:光明正大的承認自己就是看不起他們有這麼困難嗎? 08/27 02:39
15F:→ AlienLien:拐彎抹角的寫了這麼多,最後還裝中立就比較了不起嗎? 08/27 02:40
16F:→ ribbon:雖然爭論對版上氣氛不好...可是我還是想推樓上..... 08/27 02:47
17F:噓 alwaysalone:............ 08/27 09:51
18F:→ poetics:推AlienLien 08/29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