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sxass (包子)
看板Terry
標題原聲之旅中 詹大的一段話
時間Sat May 20 00:49:27 2006
別以為我不會走
寫歌的好處之一,是可以公器私用。如果有人對不起你的話就把他寫進歌裡
讓他受世人的同聲譴責。被責難者通常沒有辦法為自己辯白,於是只能默默承受
,要嘛懷恨在心。媒體暴力~真是可怕。
剛剛突然看到這句話 翻出少年遊
仔細的重聽一遍
請問詹大....受害者 該不會是 ...小珍吧
(PS..口白部分也是詹大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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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1.160.192
1F:→ BALA0926:我記得我記得~~ 哈哈哈哈~~~ 05/20 12:18
2F:→ pnpn:你想太多了吧? 05/20 15:23
3F:推 FANTERRY:小珍!你怎麼會在這裡?....是這樣嗎? 05/20 15:53
4F:→ FANTERRY:其實聽很久還是沒把整段聽出來,有人神的出來嗎? 05/20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