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xy67230 (charlesgg)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討論] 試用期是否違法,試用期沒過要給資遣費
時間Sat Dec 21 21:36:58 2024
看到留言底下達達公關動得真厲害。
勞基法早就刪除試用期規定,目前法界見解就是基於民法契約自由精神,勞雇雙方可以以契
約方式約定三個月試用期,但就不是合法。合法的是以民法契約自由精神資方可以跟勞方談
試用期,而不是試用期合法,真的合法那現在一堆公司早就到處都是試用期,外商一堆根本
就沒有那鳥規定。某P一直瘋狂亂帶風向,中華民國全部的法律都是基於大陸法,法沒規定
的事你就是不能做。
然後根據109年的判例是法院見解允許雇主試用期有較寬鬆的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是可以以
較寬鬆的方式解僱不適任員工但依舊是要雙方去談合意且雇主需舉證員工不適任原因而不是
能隨意權利濫用耶!而且判例最後還是有要補足資遣費的,亂講話想騙不懂的也要有限度。
公關真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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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100.16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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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aiter : 人資絕對知道試用期的法規 故意講來擾亂視聽 人資也12/21 21:40
2F:→ zaiter : 是打手 主要還是主管霸凌12/21 21:40
3F:推 tv5566 : 那個早餐店蟑螂的 店家也沒贏 12/21 21:41
4F:噓 furbyyeh : 等等執政黨就來釋憲了 通通做功德 12/21 21:43
台達又不是黨的自己人,你說今天是雲豹高端逼員工跳樓,黨一定修法到無罪我還比較相信
5F:推 NTUOnline : 樓上是不知道藍白已經修法了? 要2/3同意欸 12/21 21:46
6F:→ NTUOnline : 週五才發生的事情XD 12/21 21:47
7F:→ owen5566 : 樓上是不是不知道還可以不公布不副署12/21 21:48
8F:推 NTUOnline : 當然知道XD 其實我覺得2/3門檻太高12/21 21:49
9F:→ NTUOnline :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4F覺得要2/3同意, 釋憲會通過XDDD 12/21 21:49
10F:→ owen5566 : 要革命了!起來吧農民們 12/21 21:50
11F:→ NTUOnline : 先看科技版這邊要不要革命XD 這次事件這麼大,結果 12/21 21:51
12F:推 hortl233 : 執政黨革在野黨的命,好好笑12/21 21:51
13F:→ NTUOnline : 沒看到Ptt這邊多少人有實際作為, 都馬乖乖上班12/21 21:51
14F:→ NTUOnline : 回家鍵盤罵人而已XD12/21 21:51
15F:→ owen5566 : 我是很好奇 現在還沒公佈的情況下,憲訴法釋憲,那12/21 21:51
16F:→ owen5566 : 要遵守現行憲訴法還是不用?12/21 21:51
17F:推 stopcandy : 什麼時間資遣都要給資遣費,除非是那種員工蓄意欺騙 12/21 21:59
18F:→ stopcandy : 就可以不用給12/21 21:59
※ 編輯: sxy67230 (1.162.109.244 臺灣), 12/21/2024 22:05:06
19F:推 rock90342 : 前面才有某p嗆人法盲欸 12/21 22:41
20F:噓 aramis188 : 試用期這東西 到處都還是很常見 12/21 23:02
21F:推 onomedu : 試用期常見,因為一般人不懂,公司再唬人。一堆人被 12/22 05:52
22F:→ onomedu : 唬都。 12/22 05:52
23F:推 ru04hj4 : 可以試用期考核後加給 12/22 10:22
24F:推 ru04hj4 : 但一開始要寫清楚 12/22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