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vle (雷)
看板Tech_Job
標題[討論] 公司可以因為員工私下抱怨而開除嗎
時間Sat Sep 9 13:52:28 2017
(代po)
朋友因為在賴群組中講公司壞話
而群組中有抓耙子
抓耙子把訊息拿給高層看
高層就召集全公司會議然後公布對話(名字碼掉)
說這些員工涉及侮辱跟毀謗
然後就逼他們自請離職
當天早上就被消失了
1. 私人群組(人數<10)中的抱怨有涉及法律問題嗎?
2. 公司這樣擅自公開私人對話有觸法嗎?
(在想說是不是因為怕反被告才碼掉名字)
3. 抱怨的時候人名一律都用代號(例如:禿頭哥),這樣有算人身攻擊嗎?
請各位大大開示
在這恐怖的社會中小小魯蛇員工要怎麼保護自己
連下班抱怨公司都會被吉
好~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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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69.17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ech_Job/M.1504936350.A.B99.html
1F:推 james4210: 先承認..09/09 13:55
2F:推 Lyrics: 不要留證據啊,訊息之類的很危險09/09 13:58
3F:→ now99: 刁難到自願離職09/09 14:07
4F:→ zebracoco: 正常來說1.沒有2.沒有3.沒有。不過這次會因為這樣而被09/09 14:08
5F:→ zebracoco: 火,感覺並非單方面說詞那麼簡單。09/09 14:08
6F:推 marco79811: 滿想看3去提告的XDD09/09 14:13
7F:推 udtsean: 自願離職就不要上來抱怨!09/09 14:14
8F:→ yamax: 要開掉啥理由都能寫,絕不會用侮辱公司這呆理由讓你申訴09/09 14:19
9F:→ avgirl: 為什麼不能開除???????你是公司請的又不是股東或老闆 =.=09/09 14:22
聽說因為抱怨的內容提到一些關於油水之類的...
對於高層來說是眼中釘吧
他們自願是自願沒錯
不過當下那種情形有人可以分享硬幹上去的經驗嗎?
※ 編輯: cinvle (111.82.169.172), 09/09/2017 14:30:06
10F:推 sads333: 在共產制且沒有言論自由的私人公司上班就乖點 09/09 14:30
11F:推 t64141: 直接這樣公布對話,不就表明有人告密,會有造成內部互相猜忌 09/09 14:35
12F:→ t64141: 的反效果吧... 09/09 14:35
13F:→ tonybin: 推某樓 自請離職就別上來抱怨 來不及了 09/09 14:35
14F:→ tonybin: 自己放掉基於勞基法跟資方對抗的權力 沒得救 09/09 14:36
15F:→ tonybin: 但是你還是可以訴諸網路媒體例如這裡 告訴其他人這是間 09/09 14:37
16F:→ tonybin: 什麼樣的公司.如這也不敢那也顧忌沒有一點膽識那也別提 09/09 14:38
17F:→ physicsdk: 抱怨給同事是有什問題 09/09 14:44
18F:推 luche: 這裡是台灣 09/09 14:48
19F:推 yudofu: 沒種公開嗆聲,只敢群組抱怨的人,被人家抓包還想待下去這 09/09 14:57
20F:推 gaygay5566: 怎麼會有人敢留下抱怨的記錄啊……誰能把握群組裡的人 09/09 14:57
21F:→ gaygay5566: 不會從康你 09/09 14:57
22F:→ yudofu: 個臉皮也有夠厚的 09/09 14:58
23F:推 sOuOr: 就不要自願就好了啊 繼續上班擺爛 他要你走就是他媽得付錢 09/09 14:59
24F:推 snow91: 同事之間相處,不能有任何情緒發洩,免得日後被誰陰都不 09/09 14:59
25F:→ snow91: 知道……這才是職場保命法則 09/09 14:59
26F:推 axeaxe: 工作久了 真的再怎麼好的同事 很多話都不能說的 09/09 15:02
27F:推 flylee: 這時候只能認了,吵下去,公司告公然毀謗,你可能輸得更慘 09/09 15:04
28F:→ flylee: 如果群組超過三人的話 09/09 15:05
29F:→ flylee: 公司用刑法壓你,你用勞基法壓他 09/09 15:06
30F:→ flylee: 一看也知道誰勝誰輸 09/09 15:06
31F:推 shadowppt: 又不是有義務要養你,當然可以解僱阿 09/09 15:08
32F:→ shadowppt: 今天就算沒這群組的問題,還是一樣可以解僱 09/09 15:08
33F:推 IhateOGC: 鴻海? 09/09 15:12
34F:推 feverh: 就算不開除當事人他敢留下來嗎會被搞死吧 09/09 15:13
35F:→ luche: 不然給大家看有無構成毀謗啊 有時罵人是陳述事實 09/09 15:16
36F:→ Iak88: 是你自己的嘴,活該 09/09 15:28
37F:推 lovebridget: 還是自請離職的啊 不是開除 09/09 15:51
38F:推 teardropbox: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09/09 16:14
39F:推 ttgg: 反正到時候你會自己離職 09/09 16:16
40F:推 b18902040: 就看你說了什麼啊。你要在line公司群組裡說主管總經理 09/09 16:27
41F:→ b18902040: 是草姿擺。你死也應該。今天就算沒走人自己也會整天提 09/09 16:27
42F:→ b18902040: 心吊膽覺得一輩子不會翻身不會升遷加薪。這樣你還想做 09/09 16:27
43F:→ b18902040: 下去? 09/09 16:27
44F:→ b18902040: 有話嘴巴說說就算了。打字會留下證據 09/09 16:28
45F:推 FK56: 傻傻der,公司群組就算是私人群組我也從來不談公司八卦,只 09/09 16:35
46F:→ FK56: 講公事或無意義的幹話,省得那天被那個身邊的人背刺都不知道 09/09 16:35
47F:噓 QQKKQKQK: 油水,有證據嗎?沒證據的話你就該偷笑了,說錯,你朋友 09/09 16:37
48F:→ QQKKQKQK: 。 09/09 16:37
49F:→ QQKKQKQK: 吃人頭路就巴結一點,別在跟公司有關的地方講些有的沒的 09/09 16:37
50F:噓 QQKKQKQK: 而且被發現還要被自請離職,果然不長眼,要是我,能多快 09/09 16:41
51F:→ QQKKQKQK: 離職就多快離職,哪還有臉我,倒楣的是他的主管… 09/09 16:41
52F:→ fongn: 誰叫你要在群組講公事以外的事?這就是沒搞清楚工具規則。 09/09 16:45
53F:噓 rewqasdf: 代回 可 09/09 17:44
54F:推 vi000246: 只要是能被當把柄的事 做了就該有被發現的覺悟 09/09 17:53
55F:→ kynoko: 自己離職那就沒救惹,吞下去吧 09/09 17:59
56F:噓 pttuser: 結果自己自願離職還敢上來嘴?叫公司資遣很難? 09/09 18:48
57F:推 francishsu: 被搞了 只能自認倒閉 這公司也沒必要留下來作 09/09 19:34
58F:→ francishsu: 楣 09/09 19:34
59F:推 leveger0903: 親身體驗過 然後被刁難 最後掰掰 還是被信任的人捅 09/09 19:38
60F:推 fatdoghusky: 1.有法律問題,取決於抱怨內容 2.沒有 09/09 20:32
61F:→ fatdoghusky: 3.禿頭哥沒有人身攻擊,但若有其他更偏激言論有機會 09/09 20:32
62F:推 Roderickey: 推文內有人資 XDD 09/09 20:33
63F:推 m180: 有心求救就想詳細點 你這空間太大 09/09 21:20
64F:推 a8989332: 絕對不會跟只有上班同事 下班陌生人的人講八卦 09/09 21:20
65F:→ a8989332: 他什麼時候挖洞讓你掉進去都不知道 09/09 21:20
66F:→ a8989332: 結論: 沒救了 104打開吧 09/09 21:22
67F:→ rogergon: 抓耙子=人證,群組訊息=物證 09/09 21:34
68F:推 Fiona102: 1.依內容而訂 2.絕對沒有 3.影射足夠讓他人理解對象 09/09 23:43
69F:→ Fiona102: 就跟指名道姓是一樣的意思 09/09 23:43
70F:→ Fiona102: 我覺得這人的心智年齡可能跟小學生差不多吧 在公司群組 09/09 23:45
71F:→ Fiona102: 批評公司的事情 真是有夠天兵 09/09 23:46
72F:→ Fiona102: 第三個問題也很好笑 國小很常有那種擺明就在罵某個人 09/09 23:47
73F:→ Fiona102: 然後又不承認 國小生可以接受 出社會成年人就看看法條吧 09/09 23:47
74F:→ zhi5566: 要看內容 PTT罵個白癡都罰三萬和解 只能說活該能說什麼 09/10 00:06
75F:→ zhi5566: 像這種案例 你去打官司可能也討不到便宜 先去找律師吧 09/10 00:12
76F:→ zhi5566: 法律上 你可能會覺得沒什麼 但其實很嚴重 不要吃飽太閒 09/10 00:13
77F:推 Iamjkc: 嗯 09/10 01:29
78F:→ pure2249: 想看法院認證禿頭哥 09/10 09:15
79F:推 yesyesyesyes: 只能說你太淺 怎麼會被抓到小辮子 09/10 14:38
80F:→ willism: 私人群組發言,也符合毀謗罪裡的“散佈於眾”,至於是否 09/10 17:47
81F:→ willism: 有罪要看你說啥,是否符合事實 09/10 17:47
82F:→ SY082022: 所以不要在同事群組還是mail亂說話,之前我表弟在FB發言 09/11 14:29
83F:→ SY082022: 抱怨公司被主管看到,主管就叫他滾了 09/11 14:29
84F:推 oops66: 應該是有內鬼吧XD 09/11 14:58
85F:→ TJCombo: 下間公司就別這樣幹了。這裡是台灣是資方市場。對著幹只 09/14 02:39
86F:→ TJCombo: 會很慘 09/14 02:39
87F:推 TJCombo: 我前公司每年都裁人,找不到績效不好的就裁老員工。每個 09/14 02:42
88F:→ TJCombo: 人都忿忿不平,但又如何?誰願意為了老員工得罪公司? 09/14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