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0720 (中華民國萬萬稅)
看板Tech_Job
標題[請益] 台積電的競業禁止條款
時間Fri Sep 1 10:47:13 2017
聽同學說有簽競業禁止條款, 以前好像要很大咖才會簽
現在聽說工程師也會有簽? 這是好康的還是緊箍咒?
因為剛剛爬文看到之前舊聞寫到梁孟松似乎也有簽, 期間過了也會被告?
會不會造成"留下來又不重用,若敢離開就提告"的問題???
獵殺叛將-揭密梁孟松投效三星始末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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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vin28: 老議題了 先叫雇主符合9-1條 才有資格提告 09/01 10:48
2F:→ kevin28: 未符合規定,競業條款無效 09/01 10:50
4F:推 ZXCWS: 以前新人就會簽了 只是會不會告是看砍站 09/01 10:59
5F:推 senjor: 公司有繼續半薪養你嗎? 09/01 11:13
6F:推 fanix21: 推樓上跟1樓,還有你只是基層除非你爬到梁佬等級 09/01 11:21
7F:→ leavefly: 你擔心什麼... 09/01 11:22
8F:推 ganninian: 沒輪班星人的事 放心 09/01 11:56
9F:推 aaazzza: 不會因為到其他公司輪班而挨告的 09/01 12:32
10F:推 Lindeman5566: 工號37以上再來煩惱吧 QQ 09/01 12:36
11F:推 wtfconk: 你會花時間吉一隻輪班的螞蟻嗎?再者前提是法規怎麼訂 09/01 13:36
12F:推 a10027395: 沒給封口費他拿你沒轍 09/01 13:49
13F:→ shortoneal: 梁那種一定該給的都有給...小兵根本不用擔心這些 09/01 13:57
14F:噓 pig2014: 怕東怕西。不用問了,你天性適合奴30年 09/01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