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oy30408 (南宮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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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獨家》「校園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首曝
時間Sat Oct 31 13:21:54 2026
獨家》「校園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首曝光!不當檢舉、網路攻擊都納入
林曉雲 2026/10/30 17:43
教師遭不當檢舉、言語騷擾,甚至面臨校園暴力等問題受到高度關注!教育部最新研訂「
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首度曝光,本報獨家取得指引,指引將
威脅恐嚇、語言或心理暴力、網路攻擊及不當申訴、檢舉等納入防範範圍,並提出預防、
調查及保護措施。
根據指引,職場不法侵害除肢體暴力,也涵蓋威脅恐嚇、語言或心理暴力、持續騷擾、網
路攻擊,以及不當申訴、檢舉或要求執行超出職務範圍的工作。適用對象包括各級學校教
師、教保服務人員、職員及校內各類工作者,侵害來源可能是校長、主管、同事、學生、
家長或其他第三方。
指引指出,校園容易發生外部不法侵害的場所,包括警衛室、學務處、輔導室、會議室及
校門口;高風險時段包括上下學、家長訪校面談、處理學生重大違規或爭議事件,以及課
後留校期間。
指引建議學校依風險評估設置監視器、警報及緊急求援設備,但不得任意或過度監控,應
避免以特定教師座位或個人活動為主要拍攝對象,也不得任意公開或轉傳影像。
針對教師檢舉問題,指引要求落實案件受理及分流機制。未具真實姓名、欠缺具體內容,
或同一事件已作成終局處理等不符受理要件的檢舉,應不予受理;若僅涉及一般懲處,則
依成績考核等規定處理,避免輕微案件不當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調查程序。
指引也納入教師「離線權」,除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或其他急迫公務外,
學校應避免在教師非出勤時間交辦業務或進行親師溝通,並應向家長宣導,明定聯繫時段
及緊急事件處理機制。
調查程序方面,校內疑似職場不法侵害案件,建議3天內成立處理小組、1個月內完成調查
。若校長或園長涉案,應由客觀中立的第三方調查,並保障申訴人不受報復。
教師依法維持教學秩序、防衛權利或避免緊急危難所採取的必要措施,符合法定要件者,
不予處罰,也不得受到不利成績考核。
此外,教職員工達100人以上的學校及教保機構,應訂定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未達100人者
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替代,紀錄保存3年。
教育部說明,指引屬行政指導,供學校參考運用;涉及職場霸凌、性騷擾等案件,仍應優
先依相關法律辦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62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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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robel : 指引就是我做了,但我不敢得罪家長,所以 10/31 14:45
2F:→ Frobel : 用成指引給個交代 10/31 14:45
3F:→ Frobel : 再搭配人本馮蘭焦的微笑:要證明蓄意的成本很高,結 10/31 14:46
4F:→ Frobel : 論:沒有老師會因為這個指引受益、除非自費去打官司 10/31 14:46
5F:→ Frobel : 或者學校校長夠挺老師 10/31 14:46
6F:→ peterd1601 : 指引遇到投訴時根本沒屁用,死不修法的一群爛官 10/31 17:51
7F:→ daccdacc : 直接規定不得留私人聯繫方式給家長就好了。 10/31 23:04
8F:→ daccdacc : 離線權有很難嗎? 10/31 23:04
9F:→ Jimmywin : 這有用嗎? 11/01 03:49
10F:推 cerdaya : 指引 不就是給你看看而已??? 11/01 10:22
11F:推 iamccat : 指引的法律層級連辦法都不到,爛教育部沒擔當,麻 11/01 11:18
12F:→ iamccat : 煩立委再電這些官員兇一點 11/01 11:18
13F:推 j357788 : 麻煩立法委員直接修法比較快了 11/01 12:00
14F:推 porin : 反正學生及家長去鬧,你沒背景關係也不是行政自己人 11/01 12:49
15F:→ porin : 最終還是被拖去開會懲處給家長交代~~~ 11/01 12:50
16F:推 che10011110 : 就是要各校自己去訂定跟承擔 爛 11/01 14:07
17F:推 smwang : 指引是給葉元之有個交待吧?免得又被電 11/01 21:49
18F:推 brasstb : 軍中小卡?? 11/03 14:44
19F:推 Makishi : 教育部只一直沒承擔啊~ 11/0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