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asakiayu (ay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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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桃園國中生嗆師「拿刀x爆妳」!法院認校
時間Mon May 4 09:26:27 2026
醫療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21
第 24 條
醫療機構應保持環境整潔、秩序安寧,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
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
療業務之執行。
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
違反第二項規定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通報機制,定期公告醫療機構受有第二項情事之內容及最終結果。
第 106 條
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
,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相類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
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
療或救護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
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法令的出現
來自於一堆奧客喜歡在醫院找麻煩
甚至暴力相向
所以特別訂出一條法令規範此行為
加重其刑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其實現在老師需要的也是這條法令
就如同
你暴力相向
醫生仍舊必須要救治患者一樣
多這條法令的保護
並不違背醫生的本職
只是你在被救治之後,仍要為自己行為付出更慘重的代價
同理
如果教師法或國民教育法中有類似規範
並不等同於
恐嚇老師的學生老師不教了
但他的行為已經危害老師在職場的人身安全
已經超過教育的範疇
這必須要由刑法來進行約束
你別的法條要針對未成年減刑啥的那我不管
但現實就是,沒有這個法條存在
老師的人身安全並沒有受到如醫療人員一般額外的保障
另外最近看到一個立院質詢的影片
現在有立委在推動修法,成立專責的學校
處理那些少年犯
(其實原本就有了,只是現在法令與執行上這些少年觀護所被削弱而已)
詢問行政院長是否支持
行政院長問說,那誰來負責這些特殊學校的照顧?
立委回應,可以委由社會上那些富有大愛的團體進行
剛好跟我在板上多次倡導的概念不謀而合
我是不想做甚麼宣傳啦
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場跟喜好
但是我想表達的是
老師應該可以針對自己的權益推動包含這種特殊學校在內的專法修訂
緩不濟急,是對的
幾乎沒有甚麼效益,也是對的
但,總是有點機會改變些甚麼
且,我觀察到,仇師的風氣雖然沒改
可是越來越多人觀察到現在教育現場的相關制度
被改的越來越有問題
而這些問題,或者我們說改革的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卻沒有被配套處理
昨天我自己跟幾個小朋友同學的家長聊天
就談到為什麼會想選擇私立學校
大家普遍的意見
並不是甚麼哪間學校升七雄更好啊
而是這種最基本的安全性,現在我們家長們都不太敢信任
今天新聞講的是恐嚇老師
那這種同學,平常遇到不順心的事情
面對體型可能更弱於他,甚至年紀更小於他的人
可能和顏悅色的處理糾紛嗎?
我去了幾間私小面試
問我為什麼選擇他們學校
我都是做出同一詢問與回答
先假定沒有外力權勢因素,請問貴校遇到這類情況,該生會不會被退學?
無一不對我提問給出肯定答覆
也許他們為了招生騙我,我無法保證
我也知道網路上有一堆私校霸凌的案件存在
我都知道
但很抱歉,公校沒有一個合理的且有成效的制度與管道存在
可是人家私校至少有
光存在,就給多少家長安心的感覺了?
我的想法是
我不會因為今天受害的對象是老師就覺得與自己無關
如我前述
會恐嚇老師的人
不可能友善對待同學
他的同學也同樣身處於生命危險之下
不知那位大佬甚麼時候爆發
也沒有任何制度與管道可以強制要求大佬去精神與心理鑑定
還是老話一句
有病,該去治病
有罪,該去矯正
教育與輔導不管治病與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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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monOoO : 班班監視器 一定要有立委提出 否則會更多問題 05/04 10:14
2F:→ demonOoO : 再多輔導都沒有直接效用(中介輔導也頂多是短期) 05/04 10:14
3F:→ demonOoO : 現階段校內太多學生、師生糾紛都是缺乏明確影像, 05/04 10:14
4F:→ demonOoO : 對了, 國外(包含對岸喔) 都有聽說校門電子讀卡, 05/04 10:15
5F:→ demonOoO : 台灣還在人工曠課紀錄填表 .... 05/04 10:15
6F:→ demonOoO : 學生未到、遲曠、警告懲處等狀況都直接即時簡訊家長 05/04 10:16
7F:→ demonOoO : 透過電子通知 減少人為誤會 非透過導師人工去"提醒" 05/04 10:16
8F:→ demonOoO : 善意轉達, 家長不願正視(沒教養的)小孩子又回罵導師 05/04 10:16
9F:→ demonOoO : 家長受仇師氛圍而變身恐龍的 覺得你針對他的乖孩子 05/04 10:17
10F:→ demonOoO : 既然如此, 這類事務本來就可以全面走3C電子管理 05/04 10:18
11F:→ demonOoO : 至於課堂爭議, 就拿監視器畫面當證據 而非老師自證 05/04 10:18
12F:→ demonOoO : 要老師當警察、法官處理霸凌吵鬧等事 卻又不給資源 05/04 10:18
13F:→ demonOoO : 要警察抓賊 沒監視器畫面你要警察怎麼抓 真奇葩可笑 05/04 10:19
14F:推 demonOoO : 第一步先廢除導師制 第二步就是校園電子管理要啟動 05/04 10:21
15F:→ demonOoO : 而校園電子管理(出缺勤、懲處、監視器)定是未來趨勢 05/04 10:22
16F:→ demonOoO : 數發部應該研發一套全國一體通用的校園管理系統 05/04 10:23
對此觀點我是樂見其成
此外,可以不用僅限於所謂舉證使用
更甚者
為什麼不能配合現在的雲端技術
成為真正的全民教育呢?
也就是,我今天想複習某個國高中課程
上網一找,我可以找到N個即時影片可以參考
有網,誰都能學習
特別未來AI時代,知識真的不值錢
其次,所謂的教學示範
不也可以透過這樣的模式來進行嗎?
而大學教授們想研究甚麼
這不都是最好的最大量的研究資源?
我覺得可以從這個角度說明
降低一些人的反彈心理
監控,不是拿來監視老師或學生(本質是或至少的確有這樣的功能)
而是降低與普及知識的門檻
你學生今天課程沒聽懂,或者是生病請假
甚至被關在少年監獄與精神病院的學生
我們也可以維護其受教權
他們可以自己找時間雲端課程補課
而想要學習的人
也有大量資源可以利用
何樂不為呢~~~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4.122.134 臺灣), 05/04/2026 10:41:22
17F:→ eachau : 前半段安裝監視器支持,但後半段教學部分是有著作權 05/04 13:10
18F:→ eachau : 問題,畢竟還是有些教學活動是老師的研發課程 05/04 13:11
19F:→ eachau : 所以或許可以有影像 但不能有語音之類的.... 05/04 13:12
20F:→ peterd1601 : 直接送去給人本教啊~每次都在那邊說的一嘴好教育 05/04 14:08
21F:推 coolfu : 每間教室都裝監視器不可能~根本沒錢也沒線路吧 05/05 00:01
22F:→ coolfu : 不然很贊成裝監視器,師生都會謹言慎行,問題降低很多 05/05 00:02
23F:→ coolfu : 補習班就有裝設錄影~方便學生請假補課用的 05/05 00:03
24F:→ demonOoO : 軍備都可以上千億了 根本只是有沒有心一年一年安置 05/05 17:00
25F:→ demonOoO : 而且監視器根本不貴 現在幾乎所有店家、公寓都有了 05/05 17:01
26F:→ demonOoO : 至於影像之前我也提過了 出現爭議時才可以申請調閱 05/05 17:01
27F:→ demonOoO : 這套規範都是可以擬訂的 不用擔心是隨意閱覽的問題 05/05 17:02
28F:→ demonOoO : 可以先從某一年段先開始廣設 例如高中職學校(較少) 05/05 17:02
29F:→ demonOoO : 相信裝的那一年 絕對會發現學生上課變乖非常多!! 05/05 17:03
30F:→ demonOoO : 保護老師 也是保護學生(教室減少霸凌或偷竊等事件) 05/05 17:04
31F:推 coolfu : 支持裝監視器,宵小學生就不敢偷竊和偷雞摸狗作弊了 05/05 23:04
32F:→ coolfu : 那種不時破壞教室破壞公物的野孩子,也都會有所顧忌 05/05 23:06
33F:推 Reichenau : 普發一直吵 裝監視器沒錢 05/06 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