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teacher (tom)
看板Teacher
標題Re: 教育部公告校事會議修法新制度上路
時間Mon Jan 12 20:40:20 2026
能夠要求誰參與這些規則制訂,列出名單嗎?
簡單的事情,何以如此的複雜處理?
校長綜理校務,有權無責?行政部份的支持?從根本才是解決之道,在讀教育學程的那個
關卡就嚴格把關,還會有這些後續問題嗎?
※ 引述《handsomehao1 (hao)》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260055
: 本次修正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改善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完善保密責任與程序保障
,
: 也新增「輔佐人」制度,讓行為人在調查期間有人在旁協助。
: 這次修正也健全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修正檢舉案件受理機制,改由校長邀集外聘
的
: 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的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認定是否受理
,
: 採無記名投票方式,校長不參與表決;並同時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提升案件處理之嚴謹
性
: 與公正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20.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eacher/M.1768221623.A.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