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dsomehao1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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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教育部公告校事會議修法新制度上路
時間Mon Jan 12 16:10:23 2026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260055
本次修正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改善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完善保密責任與程序保障,
也新增「輔佐人」制度,讓行為人在調查期間有人在旁協助。
這次修正也健全檢舉案件受理與分流制度,修正檢舉案件受理機制,改由校長邀集外聘的
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校事會議的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共4人召開會議,認定是否受理,
採無記名投票方式,校長不參與表決;並同時刪除匿名檢舉規定,提升案件處理之嚴謹性
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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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44.6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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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ndsomehao1 (27.51.144.69 臺灣), 01/12/2026 16:10:52
※ 編輯: handsomehao1 (27.51.144.69 臺灣), 01/12/2026 16:12:25
1F:推 Mieke : 這樣是很大的改變嗎? 01/12 16:15
2F:→ lokoo : 輔佐人看起來就有很大的問題 01/12 16:23
3F:推 speady : 刪除匿名是不是表示可以直接提告檢舉人毀謗之類的? 01/12 18:28
4F:推 thepiano : 毀謗要意圖散布於眾,只是具名檢舉很難成立。老師們 01/12 18:50
5F:→ thepiano : 自求多福,這下連校長都可撇清責任了! 01/12 18:50
6F:→ ckroy : 毀謗跟誣告都沒那麼容易告得成 01/12 19:45
7F:→ ckroy : 更正,是誹謗 01/12 19:46
8F:推 Rizzi : 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刪除匿名,但校方仍以個資法為由 01/12 20:36
9F:→ Rizzi : 不告知老師檢舉家長是誰,這樣跟以前有什麼差別嗎? 01/12 20:37
10F:推 sonic37 : 有權無責的廠公制度,叫慾布和人笨聯手催生最偉大 01/12 23:08
11F:→ sonic37 : 的發明 01/12 23:08
12F:推 einskeng70 : 這次重點在於,連一般考核案都可以立案調查 01/12 23:51
13F:推 sTelcontars : 校長負責找人 然後不需要投票負責@@ 但他負責找人啊 01/13 00:06
14F:→ Diaw0803 : 輔佐人??? 01/13 08:16
15F:推 jason4101 : 校長獨大了嗎? 01/13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