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130281 (一生只監督三上悠亞-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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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線上教學冒用校長名巡堂遭記大過
時間Fri Apr 8 13:18:13 2022
線上教學冒用校長名巡堂遭記大過 學生提訴願成功銷過
2022-04-07 22:39 聯合報 / 記者
趙宥寧
/台北即時報導
去年五月校園因疫情「停課不停學」,多校將教室搬上雲端,卻有一名高中生在課堂使用
與該校校長相同的名字進入線上課程,並與課堂上的老師、同學進行對話,導致師生誤以
為校長進入線上會議室巡堂。事件曝光後,學生遭記大過,學生不服提起申訴遭駁回後,
再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訴願會日前決議撤銷大過,並要求學校60天內重作處分。
根據教育部訴願決定書,A生(化名)於英文課時發言詢問授課教師
「現在大家在幹嘛」
、「請老師報告一下」,英文老師也回覆「校長,我們現在看完一個影片,要認領影片裏
面的單字然後要作報告」,其他同學則是回應「耍廢呀」、「校長好」,A 生回覆「瞭解
」、「你們繼續上課」、「我剛進來」。
隨後A生又在地理課發言詢問授課教師
「為什麼剛才有同學在跳舞」、「麻煩老師解釋一
下」,地理老師回應「校長,剛剛有同學在複習拉丁美洲的舞蹈,這個章節我們剛剛上到
拉丁美洲,讓同學動一動,謝謝校長。」
A生冒充校長身份巡堂東窗事發後,學校將 A 生送獎懲委員會,經獎懲會決議,以「訴願
人使用言語或文字,當面或藉由平面、網路或其他電子媒介侵害他人名譽或恐嚇他人,情
節嚴重」,記大過一次。
不過A生認為,
只是使用虛構名字作為網路帳號名稱,未假冒他人身分,亦未使任何人名
譽受損,不符合記大過的條件,學校記大過顯屬過當。此外,在獎懲會上學校並未提供相
關證據,造成資訊不對等,無法充分進行答辯。A生先提起校內申訴卻遭駁回,再向教育
部提起訴願。
教育部訴願決定明確指出「學生行為確有不妥」,但結論上做出做出「撤銷大過,要求學
校兩個月內重作處分」的決定,主要理由在於該校的校規中有另外一個條文,「學生使用
校園網路,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以電子郵件、線上留言、線上討論,傳送不實資訊,或
發表騷擾之言論,記小過」。
教育部訴願會認為在校內的獎懲會上並沒有針對較輕的小過進行討論,直接決議用大過的
條文有瑕疵。
對於這起事件,台灣青年民主協會(青民協)表示,學生冒充身分的行為確實不當,學校
也有權對其進行懲處與輔導管教,然而在懲處及輔導管教的過程中,應該「依法行政」。
青民協提到,針對獎懲會開會的過程,是否提供完整的資料,讓學生能為自己答辯,或是
應該注意到法律上的一般原理原則。而在本起事件中,訴願會雖然撤銷處分,但學校仍可
依照訴願決定的意旨,重新按合法程序作成新的懲處,這樣才是對學生的良好公民教育。
青民協也提到,去年五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案,學生權利救濟改採「申
訴、再申訴」單軌制,學生不服申訴結果僅得再向主管機關提起再申訴,而非走訴願程序
。若學生誤提訴願,訴願機關也須職權移送至申訴或再申訴評議委員會。
也就是說,學生未來只要針對「學校之懲處、決議或其他措施」,認為違法、不當或損害
其權益者就可依程序提起申訴、再申訴,於評議過程中更能針對實體上學校是否違法進行
討論,也不會因程序上非行政處分即被不受理。此外,再申訴決定亦視同訴願決定,若學
生仍不服再申訴決定,可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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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大過 改記三支小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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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a130281 (39.13.231.157 臺灣), 04/08/2022 13:19:27
1F:推 Haohmazu : 這應該是偽造個人資料吧~不知道算不算公訴罪~ 04/08 13:46
2F:推 dawnny : 公立學校的話 算不算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04/08 14:02
3F:推 Beachboy : 學校中招了 04/08 15:04
4F:推 neoggyy : 要有損害公眾或他人的事實才算 04/08 16:19
5F:推 sinpact : 法官覺得冒名沒關係? 用蔡英文名字去投報罵人也可? 04/08 16:23
6F:→ sinpact : 去年才一個AI換臉的被抓,肖像權重要,公眾人物姓名 04/08 16:23
7F:→ sinpact : 就沒關係? 尤其以校長姓名具有上對下權威,可以 04/08 16:24
8F:→ sinpact : 亂用開玩笑嗎? 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匠 04/08 16:24
9F:→ js104 : 不是訴願到教育部而已嗎,哪來的法官? 04/08 16:46
10F:→ Jimmywin : 記什麼過?直接偽造文書公訴罪起訴 04/08 17:58
11F:噓 ejrq5785 : ...樓上說有刑事責任的真的知道構成要件嗎?? 04/08 18:10
12F:推 an123456781 : 偽造文書有要件的 不要以為什麼都可以成立 04/08 18:13
13F:推 va : 當下他們應該覺得自己把老師耍得團團轉很秋很跩很了 04/08 18:14
14F:→ va : 不起,這些屁孩就是欠教訓,死好 04/08 18:14
15F:推 anly888 : 所以人民如果扮裝成警察到處執法,也沒有傷害警察 04/08 19:07
16F:→ anly888 : 形象損及權益 04/08 19:07
17F:→ anly888 : 動不動就把路人攔下來臨檢 04/08 19:07
18F:→ js104 : 樓上你可以去看看刑法158條第一項 04/08 19:47
19F:噓 crucifixion : 假冒他人名義這樣還不嚴重?感覺學生就是滿口歪理 04/08 22:15
20F:→ crucifixion : 。如果以後每個學生都這樣仿效,試問教師該如何分 04/08 22:15
21F:→ crucifixion : 辨真偽?還是以後老師都要去學讀心術? 04/08 22:15
22F:推 omama0109 : 可以記過啊,只是要小過,那就小過兩支。學生抓到 04/08 22:40
23F:→ omama0109 : 漏洞,就當他再DEBUG,但是學校可以順便修正校規, 04/08 22:40
24F:→ omama0109 : 防堵後面有樣學樣鑽漏洞。就算是法律,也可以修嚴 04/08 22:40
25F:→ omama0109 : ,何況是校規。 04/08 22:40
26F:噓 a9628806 : 感謝政府和人本,讓我認清這是份職業 04/09 14:53
27F:推 chieh179 : 這是訴願啊!法官何辜?XD 04/11 08:27
28F:→ laigtun2406 : 民進黨表示:這人才讚啦 04/11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