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07300 (asd)
看板Teacher
標題[ 徵 ]
時間Wed May 16 17:53:48 2012
我太太今年要以結婚的理由申請縣外介聘,學校方面已經核可
但是地方政府今天卻認為 我太太要到今年7/31日才符合"實際教學滿兩學期"的規定
所以要駁回我太太的申請。這也代表她明年才能申請。
我覺得這種解釋法實在是.....xyz
而該縣市在去年的高中第一次基測中 也設有國中畢業的資格規定
難到去考一次基測的那個縣市的國中生 在5月多的時候就都已經拿到畢業證書了嗎?
因此想求教各位老師,是否知道您的縣市是怎麼解釋這條規定?
或是知道有同事去年8月到貴校 今年也以結婚資格申請介調並且通過縣市審查的例子?
煩請告知 申請的成敗就在這一兩日內了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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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0.215.214
1F:→ plancklin :為了讓人容易判斷是否需要閱讀,標題打完整比較好 05/16 17:55
2F:→ plancklin :不然分類也錯,又無標題,蠻想開噓的... 05/16 17:56
3F:→ s07300 :sorry~ 我的KKMAN會一直斷 重新回來編輯時疏忽了~ 05/16 18:00
4F:→ plancklin :誠心推薦:連BBS用PCMAN(免費的軟體) 05/16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