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eko (痛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介聘積分 研習時數問題
時間Fri Apr 27 20:16:49 2012
為何只要敘薪了就不能列入積分呢?
按照積分採計規定,只有提到:
教師只要在本縣市最近五年內符合「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及「各縣市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並由服務學校
基於教學或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進修的學位或學分都給分。
規定中並沒有提到已經敘薪了,那些修習的學分就不能列入積分啊!
我的情況是:
在本縣任教期間,
於97年9月開始修讀研究所,至今年二月拿到碩士畢業證書,並於二月完成敘薪。
按照積分採計規定,
我從97年到99年所修得的學分數理當可以算積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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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66.224
1F:→ polo0510 :研究所可以算積分 04/27 20:35
2F:推 totainan :我因為不放心 每週末都去進修 真的很悲哀 04/27 21:41
3F:推 lazytaro :台南市的規定裡有提到 凡與敘薪晉級有關之進修或研習 04/27 21:51
4F:→ lazytaro :不予採計 04/27 21:51
5F:→ lazytaro :但是他怎麼能確定我們是否有畢業了? 真的是一個很奇 04/27 21:52
6F:→ lazytaro :怪的規定 04/27 21:52
7F:→ lazytaro :早知道就延畢一下 XD 04/27 21:53
8F:推 totainan :看你的回覆 我也很怕 04/27 21:56
9F:→ totainan :請問LAZYTARO 貴校有無地理老師要介聘?(幫同事問) 04/27 21:57
10F:推 lazytaro :會不會學校人事給過就可以 但是我們學校人事說不能.. 04/27 21:57
11F:→ lazytaro :沒有耶 其他科的倒是很多XD 04/27 21:58
12F:推 totainan :感謝你回覆(又一次死心) 04/27 22:02
13F:→ ineko :請問L大:縣外介聘應該全國一致吧,為何台南市得以另 04/27 22:07
14F:推 lazytaro :我看的是市內介聘 04/27 22:07
15F:→ ineko :外規定敘薪後學分不予採計?那有人知道苗栗縣有此特 04/27 22:07
16F:→ ineko :殊規定嗎? 04/27 22:08
17F:推 lazytaro :但是雖然有此規定 他要如何得知我們已敘薪 如果人事 04/27 22:10
18F:→ lazytaro :願意放水是否就可過? 04/27 22:10
19F:推 ff7699 :辦法中沒有提及"敘薪後即無法計分"...要再看清楚... 04/29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