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mp (燙衣板)
看板Teacher
標題Re: [國小] 被女學生說很色
時間Mon Apr 16 21:57:20 2012
※ 引述《capik (capik)》之銘言:
: ※ 引述《hgmin (保護色)》之銘言:
: : 前文恕刪
: : 抱歉前文並沒有說清楚,所謂紀錄拍照指的是 學生才藝展演、大隊接力、
: : 班級戲劇演出及各種教學活動(如性別平等教育,潔牙示範),之前的事件
: : 就發生在才藝展演結束後,其動機也只是想說可以放在畢業紀念冊上。
: : 並無單獨對個人拍照的情形,我想以後拍照就交給學務處和畢冊攝影師了。
: : (後來檢討,也許是才藝展演,學生跳舞的服裝都喜歡模仿韓國偶像,穿得
: : 超火辣,讓他們感覺不舒服吧! 雖然我拍照時是每個節目都拍,不過他們並
: : 不曉得)
: 非也非也,這位男老師,你的觀念還是沒有弄清楚
: 你上面說的團體拍照都在個資法條款裡面,不管是團體照、活動照片、個人特寫(這個
: 則是有觸法嫌疑),
: 只要老師照的,都要經過當事人同意才行,而不是老師說了算,
: 也不是:一句話我想做成果,我要報成果就可以交代過去。
: (簡單講:你們班學生只要有一人不同意,他就不能入鏡,就不能上你的
: 畢業鏡念冊照片。)
: 當然說規說,實務上真的用個資法提告老師的學生跟家長目前並不多,
: 不過竟然新法案下來了,老師就要改變觀念及作法,不能等上新聞了才改。
: 在你的案例中,聽你的表達,你是完全沒有徵詢過學生意見才對,
: (即便問過學生,也要有正式書面資料,同意的書面資料才能做,更何況一班幾十個
: 學生,只要有不同意的學生,他們就要排除在外,而不能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概念含括
: 進去,或是用表決的方式讓少數聲音不見)
: 還有一個作法,自己將圖片後製(就是將不同意的學生馬賽克)
: : 也因為覺得和女學生交談須避嫌東避嫌西很麻煩,所以和班上女同學幾乎
: : 無互動,頂多交代公務。
: : 不過也感謝板友的建議,雖然我知道個資法通過後,學生的照片和姓名不能
: : 同時出現在公開場合,但卻沒注意拍照也要事先取得同意。
: : 唉~難道以後上課前都要和學生宣導:[各位同學,因為本次課程需要繳交活動紀錄
: : 與成果報告,所以老師要拍照紀錄,各位同學同意嗎?]
: : 大概了解自己與學生的互動在哪些小地方需要更嚴謹,也謝謝大家。
: 這位老師看來孩不清處個資法立法的意涵,所以一直用老師要報成果、學校要做記錄
: 等理由來想,顯然這樣在處理學生資料會很危險。
: 公務員辦事情一定有法規依據,如果是上頭交代你做的,請上頭幫你解決個資法問題,
: 他們要承擔就由他們承擔,不然老師並不需要那麼多事。
: 希望能快快弄清楚個資法的立法精神,並按造這精神去做事情,比較能長長久久。
我還是不認為這樣有觸犯個資法。
個資法第51條:
第 5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法規定:
一、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二、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
合之影音資料。
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中華民國人民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或利用者,亦適用本法。
學校公開活動拍照蒐集,哪裡有違反個資法?
即使放在學校的相關刊物或網頁上,也沒有連結到個人資料啊!
c大若要說人肉搜索就可以查到資料,
那給個ptt的id都可以查到本人了,ptt也違反個資法囉?
再看個資法第2條:
第 2 條
個人資料:
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貼個照片,能識別上述個人的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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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謹慎是好事,但杯弓蛇影、劃地自限並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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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4.252
1F:推 doching :同意這篇。否則以後不小心自拍拍到路人都違法了 04/16 22:16
2F:推 NEWAZEL :推這篇 04/16 22:16
3F:推 lolen :那如果學生穿制服,上面剛好有姓名、班級還有學號呢? 04/17 00:18
4F:推 capik :貼個照片,無法識別他是哪間學校學生嗎? 04/17 00:25
5F:→ capik :這樣不就連結出他的學校資料了? 04/17 00:25
6F:→ capik :一個法條,各自解讀吧。劃地自限能保平安的話 04/17 00:26
7F:→ capik :那寧願劃地自限,也不需要冒多餘的風險。 04/17 00:26
知道他是那個學校,還是不知道他的姓名,連結不出他是誰啊。
如果照c大所說,
路上穿著某校制服的學生,我們從他的衣服就知道他是那個學校的學生,
這樣也違反個資法?
8F:推 YOPOYOPO :怎麼現在搞得當老師還要兼修法律學 =.= 好忙... 04/17 08:14
9F:推 mltr37 :同意這篇!! 如果太綁手綁腳,那就什麼都不要做了!! 04/17 13:39
※ 編輯: zamp 來自: 118.170.24.15 (04/17 20:10)
10F:→ capik :知道學校,老師,沒辦法去那個學校找到他嗎? 04/17 22:49
11F:→ capik :這樣還連結不出來,那還真的是..... 04/17 22:50
12F:→ capik :路上如果有人穿制服,沒有老師,那應該連結不出來 04/17 22:50
13F:→ capik :除非去學校站崗堵人,一個一個過濾。 04/17 22:50
14F:→ capik :問題今天你是老師,放有學生制服照片在班級網頁 04/17 22:51
15F:→ capik :請問誰找不到你那位可愛的學生? 04/17 22:51
16F:→ capik :這樣還不叫洩漏學生的個資? 04/17 22:51
17F:推 akimaeda :我也同意這篇 04/18 00:04
18F:推 vingfing :標準解釋~ 04/18 16:27
19F:推 NEWAZEL :個資好像不是這樣解釋的 04/20 15:39
20F:→ NEWAZEL :不能說什麼找的到就是洩漏個資了 04/20 15:40
21F:推 bottger :推此篇 05/01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