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way (紗之器)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介聘、戶籍、結婚之相關規定
時間Wed Feb 29 15:35:29 2012
想請教各位老師--
我跟內人最近剛結婚
她在新竹國中教書,我在台北工作
她之後希望能調動到台北或新北的學校
兩人才能住在一起
但調動時,我的戶籍必須要在調動的"目的地"嗎?
或是只要提供在職證明之類
或哪裡可查一下相關規定,感謝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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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4.69
※ 編輯: hanway 來自: 122.146.4.69 (02/29 15:37)
1F:推 Leika :戶籍或工作地皆可 前者看戶口 後者看服務單位資料 02/29 15:40
2F:→ Leika :她填表介聘時 會有一大張要寫 底下有說明 不必急 02/29 15:40
3F:→ hanway :謝謝你! 02/29 15:55
5F:→ wkwtb :在這裡 02/29 17:38
6F:推 wkwtb :去年有用戶籍、工作地,戶籍設籍一年60兩年90 02/29 18:02
7F:→ wkwtb :工作地應該也是 02/29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