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amliy97 (都好美 哪一色好呢?)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有前科 是否會被解職?
時間Mon Feb 13 21:16:00 2012
各位版大您好
日前與人發生車車禍
目前在評估各方狀況
想詢問
教師法 第十四條(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條件)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如果被判六個月以下過失傷害 這樣會被解聘嗎?
如果是代課老師可以考教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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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6.59
1F:→ BinLaden :我的想法是.誰知道.誰會去查.上次一個猥褻犯都當組長 02/13 21:30
2F:推 g33971300 :趕快跟對方和解 02/13 21:31
3F:→ diamliy97 :如果是能負擔的狀態下 非常想和解... 02/13 21:35
4F:→ nntz :曾有老師撞死人,還常以心理不適請"長期病假"呢~ 02/13 21:40
5F:→ sky690306 :有前科(傷害罪)的,還是考上正式的,學校又不會查 02/13 21:42
6F:→ sky690306 :只要不說就好了~~~~ 02/13 21:43
7F:推 a0952916353 :與性無關,且非重大罪過就無妨囉 02/14 08:05
8F:推 spider :我記得是判刑確定就喪失擔任公職資格 02/14 09:14
9F:→ spider :上次有法官來學校演講 特別提到這件事 02/14 09:14
10F:推 dantychou :想辦法跟對方和解 可以獲得緩起訴 那就不關前科 02/14 13:38
11F:推 muscul :換言之,發生狀況時千萬別讓對方知道你是老師 02/14 14:48
12F:推 xcht :刑事責任被判才有吧 02/14 22:17
13F:推 eric203123 :你在車禍中,是否有重大過失,如果沒有,不用太擔心 02/19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