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97 (請支持“姓名權”平等!)
看板Teacher
標題[新聞] 國三生嗆師、偷對講機 母含淚同意送法辦
時間Mon Jan 23 16:59:55 2012
【聯合報╱記者陳崑福、潘欣中/屏東報導】 2012.01.22 02:41 am
「老師你太吵了,閉嘴!」林姓國三生動輒嗆罵老師,為掌握教官動態避免搗蛋被抓,涉
嫌偷走教官無線電對講機,校方忍無可忍,與林母溝通後報警,警方依竊盜、恐嚇等罪函
送少年法庭。
14歲的林姓國三生,去年暑假轉到屏東一所綜合高中就讀,
上課不專心,我行我素,想睡
就睡,想講話就講話,完全無視老師存在,有時老師說他一句,「他就回嗆一句」,還口
出穢言,甚至恐嚇老師,再講一句就要打人。
不止班導師束手無策,其他課任老師也很頭痛,找高中部的教官協助輔導也沒有用;校長
找他談話,他就破壞學校設施;教官糾正他的偏差行為,他竟侵入電腦教室,破壞電腦設
備報復,造成師生無法上課。
為掌握教官在校動態,林姓學生還涉嫌偷走教官巡視校園時使用的無線電對講機,以便隨
時了解教官對話內容,避免搞破壞時被發現。
校方表示,林來自單親家庭,由媽媽帶大,原在台北市就讀,因打架、抽菸、衝撞老師等
偏差行為不斷,媽媽去年狠下心,帶孩子轉學到屏東,希望鄉下的純樸環境能改變孩子。
校方報警後也通知他的母親到校,林母原還替孩子求情,「不希望留下汙點」,校方說明
「愛之適以害之」,不能再縱容,林母含淚同意。
【2012/01/22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861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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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住公婆血汗錢的媳婦 vs. 養女--> 兩者的行為 + 處境--> 竟十分"雷同"???
1.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別丟給夫家人(養)!╮(﹀_﹀")╭
2. 我是女生:(婚前+婚後)不取/用/住公婆一毛,不侵害大小姑任何權益一毛!!!
解決性別不平衡問題--> 雙姓--> 雙姓執行越徹底--> 性別不平衡問題越少!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和笨女人結婚, 不用太高興; 因為: 沒有聰明媽媽, 哪來聰明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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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2.32.25
※ ha97:轉錄至看板 studyteacher 01/23 17:00
1F:→ vince02 :又是教母文 不過~~這種未成年犯罪 01/23 17:03
2F:→ vince02 :事實上就算上了法院 也沒有案底 政府對未成年人 01/23 17:03
3F:→ vince02 :的保護 真的是100分~~超有人權 01/23 17:03
4F:→ cochon23 :所以該送就要送,不用因擔心會讓他們留案底而心軟。 01/23 17:41
5F:→ louic :這個單親媽媽算是有理性,要是恐龍的話,就不是這樣 01/23 18:48
6F:→ louic :標題肯定是:放棄學生,校方居然報警。人本表示: 01/23 18:49
8F:推 cochon23 :標題下得好像要母親同意才能送辦,學校真慘。 01/23 20:27
9F:推 ytyty :學校是可以直接送辦,不過如果被爆媒體,恐怕會被民 01/23 20:35
10F:→ ytyty :粹的教育部訓到翻掉~ 01/23 20:35
11F:推 cochon23 :於法學校當然可以直接送辦,但這個社會民粹到學校依 01/23 20:49
12F:→ cochon23 :法送辦都要像小媳婦賠小心似的小心翼翼,真慘。 01/23 20:51
13F:推 duglas :請交給人本來處理... 01/24 11:55
14F:推 lolen :連教官都被搞了,不要再有教官進駐國中就可以鎮壓的 01/24 16:30
15F:→ lolen :想法啦~ 01/24 16:30
16F:噓 Iori5566 :教母這種程度,你跟他說什麼她都看不見啦 01/25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