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wich1028 (CMJ)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不上寒輔的話
時間Thu Jan 19 22:05:05 2012
※ 引述《asloby (asloby)》之銘言:
: 今天很意外地找到同科的同學幫我上寒輔
: 寒假可利用去年已訂好的亞航機票出國玩了
: 明天會去教務處打個招呼
: 請問這樣需要寫什麼簽呈給學校嗎?
: 謝謝回答
前2天敝校人事寄給每個老師的信...給你參考(新北市)
提醒寒假期間有意出國之同仁,請注意下列事項:
1.依市政府規定,教職員工出國前(含寒、暑假期間),必須以書面事先向學校報備,請
寒假期間有意出國之同仁務必注意本項規定。
2.兼行政職務教師、公務人員、技工工友、臨時人員等人員,如欲赴大陸地區者,則應於
七日前填具赴大陸申請書報准,並於返台後一星期內填具「意見反應表」送人事室備查(
未兼行政職務教師無本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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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34.124
1F:→ plancklin :可能不同縣市不一樣,敝校只有第2點規定 01/19 22:30
2F:→ cjls :台中市有發文 01/19 22:31
3F:→ linlin66 :我們又不是公務員,這條規定超不合理的! 01/19 22:52
4F:→ linlin66 :學生寒暑假出國也沒跟我報備....連沒當兵的男生都能 01/19 22:54
5F:→ linlin66 :出國了,這麼迂腐的法條到底是誰定的 01/19 22:56
6F:推 Lemon68 :不合理+1 去年暑假報備過..結果後來主任一直拿出國的 01/20 00:34
7F:→ Lemon68 :事來挖苦我~什麼"好會利用時間喔""時間好多喔"都出現 01/20 00:35
8F:→ Lemon68 :了,連我託同事買個地方名產,也被說成是我自己去玩 01/20 00:36
9F:推 iamiam :憲法不是保障人民居住遷徙的自由嗎?這條根本就違憲 01/20 09:31
10F:推 volenty :憲法保障人民,不保障公僕~ XD 公僕是員工,人民是老闆 01/20 10:06
11F:推 kingk :沒有違憲吧 只說報備又沒說不准出國 01/20 19:00
12F:→ plancklin :有沒違憲這樣的法律層面我不知道,但這規定也不合理 01/20 19:21
13F:→ plancklin :如果老師下一條規定,學生在校時間,包含下課時間 01/20 19:22
14F:→ plancklin :要去哪裡(由老師訂定)都得向老師報備,不然懲處 01/20 19:22
15F:→ plancklin :當然你報備了,老師不會不准,但沒報備要懲處 01/20 19:23
16F:→ plancklin :換個角色來看這樣的規定,還會有人認為合理嗎? 01/20 19:23
17F:推 meiow :高雄市也是如此 01/21 15:48
18F:推 cloudybay :沒有違憲 居遷自由不是這樣用的 報備我覺得還好 01/2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