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ary (recary)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旅外打工問題?
時間Mon Jan 16 19:41:43 2012
想請問如果留職停薪一年(寫論文),
期間若出國還要特定告訴學校人事嗎?或請假前就告知?
沒告知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另外若在國外打工(有扣繳名單)的話,國內國稅局會知道嗎?
查過國外的扣稅是國外的國稅局扣的,
但不清楚這樣會不會造成教師兼差的法律問題。
若國內沒有扣繳記錄是否就可以去國外打工度假呢?
若有相關經驗的老師可以分享一下嗎?
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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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19.188
1F:→ Jamesguo :其實你只要有正式教師身分,就請放棄打工度假的念頭 01/16 23:40
2F:→ Jamesguo :再怎樣都是於法不合,如果真的想去打工度假,那就必須 01/16 23:41
3F:→ Jamesguo :辭掉工作囉 01/16 23:41
4F:→ Jamesguo :在國外打工是向該國納稅,跟台灣國稅局無關 01/16 23:43
5F:→ Jamesguo :如果真的想去國外,那就去申請國外的學校念書,以學生 01/16 23:43
6F:→ Jamesguo :簽來打工,一周可以做上約20小時,再多不行... 01/16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