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ik (capik)
看板Teacher
標題Re: [高中] 班對交往
時間Sat Dec 24 09:54:58 2011
※ 引述《sherryblue (c'est la vie)》之銘言:
: 班上有一對很高調的班對
: 不管我再怎麼逼問 他們還是矢口否認
: 一直稱彼此是好朋友
: 直到這禮拜天的安檢
: 搜女生書包時發現了40幾封情書
: 當然我知道看他們的情書並不適當
: 信封外面實在過於高調 一堆 寶貝 親愛的 收
: 打開來看..
: 內容竟然發現女生要男生陪她去買驗孕棒...
: 猜測他們一定有交往 沒想到還發生了親密關係
: 不知道老師們會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不要因為這單一事件就馬上處置
(畢竟你取得消息的來源不正當,就好像目前警察違法搜證,上了法庭不引用一樣)
但畢竟它們違法,所以還是要處置,只是手段要合法、要軟。
分幾方面:
一、
學生方面如果還有其他外顯高調行為,記錄下來(不適你蒐證來的那一部分)
這一種高調的學生肯定有很多行為可以記錄的。
這一部分是等到跟家長溝通時,讓家長能知道更詳細的資料。
二、全班公開方面:
1.平常性教育、兩性教育要做。
2.跟家長聯繫,讓家長知道最近學校正在做甚麼教育,順便跟家長討論這一方面問題。
例如學習單要家長簽名,並讓家長寫一些心得、想法。
三、蒐集該兩位學生平常公開的資料(聯絡簿上面寫的、平常上課傳的小紙條、
其他學生的說法(尤其有其他學生提到他們有性行為等相關字眼,這些都是重要的
通報資料)
只要以上資料透露出它們有性行為疑慮時,就要馬上通報學校行政、處置此一事件
(因為14、16歲門檻是目前法律的兩個主要門檻年齡。)
以上要保密進行。
ps.通常男生有此行為可以從其口中或他的周遭朋友探口風。
女生一般不會自己說出來(但有可能在他寫的各種資料或他的行為情緒改變找到小線索)
倒是女生周邊的朋友常常會有人透露口風講八卦。
不管男生或女生講,只要有人講了相關事情,
你就可以藉此擴大調查了(因為有疑慮了,這也是該法律規定老師要做的,
只要有疑慮就要通報。)
--
1F:→ deani :甚麼事法律的兩個主義門檻年齡? 12/24 09:59
14、16歲門檻是目前法律的兩個主要門檻年齡(爛注音輸入選字的問題)
2F:推 d94130726 :這篇很中肯,樓上的我覺得你很愛挑別人毛病欸 12/24 10:01
3F:→ plancklin :樓上這位網友,不需要來教師版展現你的法律專業吧? 12/24 10:01
4F:→ plancklin :我說的是1F 12/24 10:01
5F:→ plancklin :想協助就直接說,想挑毛病,去法律版找適當的對手 12/24 10:02
6F:→ plancklin :肯這樣用心做就已經是很認真的老師了,還來挑毛病? 12/24 10:03
7F:→ deani :身為教師 囫圇吞棗 提出地概念 可以嗎? 12/24 10:13
8F:→ deani :我指出的點不是小毛病 是明顯問題 12/24 10:14
9F:→ plancklin :那你就直接講嘛,用問題點問題又何必呢? 12/24 10:22
10F:→ plancklin :想要展現法律專業,用更好不用被討厭的方式,不是嗎 12/24 10:23
11F:→ deani :多努力吧 12/24 10:25
刑法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是法律條文-------------以下是老師處置方式-------
白話翻譯文
1.跟14歲以下男女發生性行為,不管雙方願不願意、是否合意,目前新修法律一律判刑。
對老師來講的處置:發現14歲以下的學生發生性行為,是沒有緩衝空間,
老師一定要通報的。
2.14~16的性行為是告訴乃論,有人提告才會有問題。
(也就是性行為發生後,男女雙方以及家長談不攏提告才會上法院,也才會有上述
法律問題。).....簡單講,這年紀學生發生性行為還有緩衝空間
(不像14歲以下的學生發生性行為,是沒有緩衝空間,而老師也一定要通報的。)
對老師來講的處置:知道後24hr內通報,通知家長處置,後續提告與否由家長處置。
但老師通報的行政程序要完整走完,一方面是規定,一方面是自保。
(也避免家長談不攏,翻臉後一併提告教師。)
之前著名案例就是台中海線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的兒子娶媳婦,就是在此年齡,
當時女方家長沒有提告所以沒有法律問題,反而最後好事成雙結婚了(現在很幸福)
3.民法20歲以下都是未成年,監護人都能介入處理,而不是學生當事人就能決定。
12F:→ plancklin :喔,下次有學生提問時,我會學你這答案來回答 12/24 10:28
※ 編輯: capik 來自: 61.225.196.9 (12/24 11:06)
13F:推 zamp :推實務有效的建議。 12/24 20:41
14F:→ plancklin :我上頭那推文是回上一推文者 12/25 18:14
15F:→ eudoxusyu :小地方提醒原PO修改: 12/30 16:49
16F:→ eudoxusyu :現在沒有兩性教育,只有性別教育,性平教育 12/30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