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rton (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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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學生惡作劇害同學耳聾 老師不起訴
時間Wed Dec 21 06:03:35 2011
學生惡作劇害同學耳聾 老師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2011.12.21 02:31 am
苗栗縣一所國中一年級邱姓男學生上實驗課時,涉嫌拍打聽診器的鼓面,造成巫姓男同學
突發性耳聾,聽力受損,家長控告劉姓老師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檢察官調查認為案發時間
僅短短數秒,一般教師難以防範,全案昨天不起訴處分。
家長另告邱姓學生涉嫌過失傷害及訴請民事賠償案,分別由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及民事
庭審理中。
檢警調查,邱姓學生去年11月18日下午兩點半上生物實驗課時,劉姓老師離開實驗教室,
到器材室拿馬表,邱告訴巫姓同學有提神醒腦的好方法,慫恿巫男戴上聽診器。
邱男突然用力拍打聽診器的鼓面,造成巫突發性耳聾,並到台大醫院檢查,住院5天,診
斷出突發性耳聾及聽力受損,左、右耳可聽見最小的聲音分別是42分貝、40分貝,正常人
可以聽到二、三十分貝的聲音。
劉姓老師指稱,開學有讓學生閱讀實驗室安全守則,必須測驗滿分,才能進入實驗室實作
,當時是有需要,才離開拿馬表,並請班長維持秩序,他回教室時,有學生報告巫姓學生
耳朵不適,他馬上詢問有沒有不適、頭痛?要不要去保健室?
檢察官到現場勘驗,查出實驗室長12公尺、寬8.15公尺,共有9張實驗工作台,邱姓與巫
姓學生位置僅隔1條走道,但實驗室至器材室來回約需1分31秒,學生猝然拍打聽診器鼓面
,應屬偶發行為,時間短短幾秒,一般教師難以防範。
新聞來源: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7944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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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3.177.68
1F:推 oclis6 :真難得,教師不在場竟然沒被拿來說嘴,這老師一定 12/21 08:12
2F:→ oclis6 :常做善事。 12/21 08:12
3F:→ newnew99 :不作為犯 是不是要有更嚴格條件察? 12/21 08:24
4F:推 dctlee :八卦板有當事人(老師)的文章 12/21 08:38
5F:推 fluteaqua :請問樓上,那篇文章代碼為何? 12/21 08:58
6F:推 Juhnhood :拍聽診器的爛學生呢? 它的結局如何? 12/21 09:14
7F:推 monkeywife :老師真的很倒楣 12/21 09:19
8F:→ dvd40 :有些愛亂的學生越提醒他哪些事不要做,他偏要做。 12/21 10:13
9F:推 dctlee :那篇文章已自刪 12/21 12:13
10F:推 acetonee :同意DVD大 之前跟學生說 製造氧氣時 如果氣體產生太 12/21 13:48
11F:→ acetonee :快 要把橡皮管移出水面 避免溶液噴出 結果學生在學校 12/21 13:48
12F:→ acetonee :實驗課時 故意把集氣槽裡的橡皮管按住 讓氣過不去 12/21 13:49
13F:→ acetonee :然後在那邊比看誰噴得高 (我只是補教) 12/21 13:50
14F:→ plancklin :倒楣的生物老師,被開口要370萬...不知道後頭上訴還 12/21 14:00
15F:→ plancklin :還要多久?真是心理上的折磨 12/21 14:01
16F:推 polo0510 :要學起來 1實驗室守則 2考試滿分 12/21 22:57
17F:→ plancklin :polo你還漏掉一個:實驗預習報告 12/25 13:21
18F:→ plancklin :我是要求全班寫齊實驗預習報告我改完才帶去實驗室 12/2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