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rton (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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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四歲男童罰站 老師不起訴
時間Tue Nov 22 22:48:04 2011
四歲男童罰站 老師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1.11.22 02:16 am
高雄市鼓山區一家補習班謝姓幼童的家長,因不滿孩子被罰站,控告張姓女老師涉犯遺棄
及公然侮辱罪,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沒那麼嚴重,不起訴女老師。
謝姓家長提告指出,今年1月25日上午11點多,張老師強拉年僅4歲的謝姓幼童右耳,拖到
教室外面,使他孤獨的站立在教室外,未受到輔助和保護。
同年月27日上午10點多,張老師再命謝童到教室門外罰站,後又喝令謝童抱住垃圾桶,供
其他同學丟垃圾,並強抓謝童衣領,拖至教室外斥責。
張老師辯稱,25日那天,她牽謝童的手出去將鞋子排好,約1分鐘後,謝童未進教室,她
出門查看,將謝童帶回教室內。27日那天,她見謝童嘔吐,為預防他繼續吐,才請他手持
垃圾桶,並沒有要讓其他小朋友丟垃圾進去。
檢察官調閱現場監視錄影光碟後認為,謝童雖不情願罰站,但張老師有管教的義務,要求
謝童罰站或整理鞋子,均僅短短1分鐘,應屬管教孩童的合理範圍。
此外,27日當天,謝童確實有感冒,其他學同也說他有拿垃圾桶在吐,檢察官認為張老師
所辯與事實相符。
【2011/11/22 聯合報】
新聞來源: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7328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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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3.161.14
1F:推 konny :看來老師以後都要在教室自備"教學現場記錄器"了 11/22 23:18
2F:→ Aurona :連罰站都要被告,這世道悲涼啊...... 11/22 23:32
3F:→ URDMYGOD :樓上,早就悽涼很久不是嗎?? 11/22 23:40
4F:推 wamgern :強烈要求往後校園每個角落都要加裝監視器~保護自己 11/23 00:01
5F:→ angelvoise :用"辯稱"感覺很不好耶... 11/23 08:13
6F:推 NaaL :拉耳朵和牽手差很多耶??? 11/23 08:34
7F:推 knnney :其實覺得該老師行為有很大爭議 不起訴算他走運 11/23 10:46
8F:→ malogo :老師就是"辯稱" 他新聞稿打"學同"就可以 嘖! 11/23 12:58
9F:→ bwv1006 :這記者以前可能被老師指正過 懷恨在心吧 11/23 14:10
10F:→ alwaysplay :教室內外開始裝監視器吧!! 11/23 20:09
11F:推 aarose :現在很多家長都過度寶貝孩子老師在管教孩子時要隨時 11/23 21:02
12F:→ aarose :轉換成家長的角度,難怪孩子越來越難教 11/23 21:03
13F:→ aarose :不過拖耳是過分了點 11/23 21:04
14F:噓 aqaq12 :可是小孩才四歲耶~等於小班,幼幼班,老師做法本來就 11/24 23:46
15F:→ aqaq12 :不妥,沒被告成算走運~應該說小孩沒出事算他幸運了~ 11/24 23:47
16F:→ sphp :沒被告成算走運.老師也有不當之處 12/20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