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li (春雪)
看板Teacher
標題Re: [國中] 安胎假問題請益
時間Mon Sep 26 14:00:52 2011
http://msa.tres.ntpc.edu.tw/~people/clist/clist2/C201.doc
請參閱
連續請病假2日(含)以上者,應檢附合格醫療機構或專科醫師之診斷診明書;
請延長病假、公假(療傷)者,須檢具公立醫院、全民健保地區等級以上醫院
(不含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或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出具之診斷證3明書。
教師請病假達3日以上者(含3日,以實際上班日計),得由學校安排代課並
核支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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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以前不太一樣的地方是以前是三天以上病假就要去公立醫院開證明。
現在不用!
『延長病假』才要公立醫院證明!
『三天以上』才有學校排代!
以上給各位參考,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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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 在我眸中
曾有你芬芳的夏日
在我心中
永存一首真摯的詩
那麼 就這樣憂傷以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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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114.3
1F:推 cfhuang :啥?所以病假三日不用醫師證明也可以排代? 09/26 14:37
2F:→ cfhuang :怎麼沒聽人事宣佈過? 09/26 14:39
3F:推 ijin888 :他的意思是說病假三日只要一般診所證明,不用"公立" 09/26 18:51
4F:→ okokboy1212 :也是要有證明~ 只是一般私人醫院也可以~ 09/26 21:35
5F:推 durkeim :今天問了人事 沒安胎假這種詞 就是請病假 原因"安胎" 09/27 20:11
6F:推 durkeim :所以還是得請一般病假 超過14天會影響考績 09/27 20:13
7F:推 smilelover :推樓上 09/28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