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eep123 (sleep123)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這樣算中輟嗎
時間Mon Sep 5 14:53:39 2011
※ 引述《firrwm (QQ)》之銘言:
按照規定事先口頭請假後要補假卡才算完成請假手續
但事後他也一直
沒有補請假卡
我都會一直提醒他要填請假卡才算完成請假手續
而上學期他也不在意 曠課時數高達150多節
教育部令:修正「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9859&k1
公(發)布日期 91-12-09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
未經請假、不明原因
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
上者,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列為中輟生,應立即填具通報單通
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並報請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
強迫入學事宜。
簡單依法規(行政命令),應通報中輟
需要通報的國中小學生有下列任一項,即可通報:
1. 3日以上(含)無故未到校
2. 累積達7日(含)無故未到校,這個我翻不到法規,但研習有講到
主要是學生也懂遊戲規則,翹兩天半,來半天,繼續翹兩天半
常常聽到的案例(研習聽到,真實性不可考):
某校學生在外惹事被查到,且學生幾乎沒有到學校,
事後教育處興師問罪為何學校沒通報中輟?
學校答:「打學生家電話或手機都找得到人,應該不算中輟。」
這時候踢皮球下,導師比較慘
:之前詢問本校輔導室
:是說家長有打來請假就不算中輟
我在猜大概是輔導組長這樣講,因為輔導組業務會憑空生出
大致上會有:
1. 通報
https://www.mlss.edu.tw// ,幾個小時解決,通常會順便告知少年隊
2. 中輟追尋,每個月、季需繳交追尋資料給學管科
3. 復學後,列入輔導個案,定期追蹤
以 2. 最為麻煩,懶一點或不知情不未做的也是大有人在
通報後,少年隊會集滿幾個,再出去追尋,至少抓到學生不會皮球踢到導師
身為一個老師關心學生是應盡的責任,但有時候也要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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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府很注重友善校園,全教網上應該有不少中輟、性平研習
有空可參加研習注意最近的中輟生管理辦法、性平通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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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張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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