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8ui (小鯨)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遺失物品的處理..
時間Sun Aug 7 11:22:46 2011
辦公室的紙箱堆滿了學生撿來的遺失物品
種類有鉛筆盒(很多)
水錶(不少 且有些都還不錯)
一直都沒有學生來認領
想請問 可以在學校的跳蚤市場進行拍賣
所得金額納入學校的急難救助基金 或者對學生有幫助的經費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是否觸法?
也想請問大家對於學生遺失物品的處理方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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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71.31
1F:推 promistake :水錶是什麼@@ 08/07 11:49
2F:→ n19860423 :手錶吧... 08/07 13:27
3F:推 haklim :台鐵可以援引鐵路法規定 拍賣旅客遺失物 08/07 14:05
4F:→ haklim :學校似乎無法源依據 08/07 14:05
5F:推 chrisxmen :本校都捐給家扶中心等弱勢團體 小朋友很需要 08/07 14:58
6F:→ YOPOYOPO :校務會議通過可以拍賣就可以賣,沒有這一項規定的話 08/07 15:04
7F:→ YOPOYOPO :去請校長秘書或總務處文書組長寫在提案裡,表決通過 08/07 15:05
8F:→ YOPOYOPO :再去做。不然要抓你辮子的家長很是可以拿這一條說觜 08/07 15:05
9F:推 populace :我們學校每年年底有愛心義賣,除了這類失物外,老師 08/07 15:28
10F:→ populace :都會捐物品,所得全納入學校的急難救助基金,已經行 08/07 15:28
11F:→ populace :之多年。如果沒有前例,可以照Y大說的,在全校性或行 08/07 15:29
12F:→ populace :政會議上提出,通過後就可以做了。 08/07 15:29
13F:推 polo0510 :水表...兩個月會來抄一次.... 08/07 15:35
14F:→ s8ui :哈哈~ 打太快啦~~~~~ 是手錶啦~ 快20隻吧~ 08/07 18:11
15F:→ s8ui :我會再問問主管的~ 謝謝大家 08/07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