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ket (最棒的1067)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桃園縣教師進修規定
時間Tue Jul 19 02:05:45 2011
各位老師大家好
小弟今年有幸考取桃園縣聯招
因為是以碩一身分考上,有些不了解事項懇請老師們協助指點
根據桃園縣教師進修辦法
必須要具有正式教學經歷一年後才得以提出進修
這是指包括留職進修、部份公時進修以及公餘進修都必須教滿一年嗎?
因為小弟目前只剩論文與少許零頭的學分數
一旦中斷,可能需先面臨兵役問題
要再將論文完成必定是多年之後
是否有其他轉圜的餘地呢?
原本是寄望可以使用公餘進修方式,
至少第一年可以在校服務,第二年提出在職進修時在提論文口試拿到學位
現在這樣好像就會在最後提敘時出現問題
懇請老師們指點,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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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08.53
1F:推 azman :你是考取教職前就已經念書的 所以提敘沒問題 07/19 05:38
2F:→ azman :只不過是否可公餘進修或是公假 看學校老大給不給你 07/19 05:39
3F:→ azman :這樣的話我應該沒有理解錯誤 07/19 05:39
4F:推 jason11 :一般來說都不能念,要嘛就當兵!要嘛就要用..我可以 07/19 13:05
5F:→ jason11 :私下給你建議~~不過還是不能直接念!只是不用先去 07/19 13:06
6F:→ jason11 :當兵而已 07/19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