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axagoras (鴿子咕咕叫..)
看板Teacher
標題Re: [新聞]教師工作時間明訂 與學生同步
時間Tue Jun 21 13:15:14 2011
如果先定義老師是責任制的工作,那麼訂定工作時間就值得議論。
既然是責任制,那麼老師接家長電話應該是原則,要制定的例外
應該是10點以後可以拒接,而不是10點以前不能拒接;訂一個不
能執行或能執行卻無從考核的規定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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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65.176
1F:→ nntz :因為他擺明就是先預設你不接..問題是"不接又怎樣..?" 06/21 13:17
2F:→ farica :要是老師沒家電也沒手機(硬是不辦)..不會也犯法吧! 06/21 13:37
3F:推 jaypei :那如果家長拒接老師電話~小孩子就可以給他放著爛囉 06/2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