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girl (靛青色情人)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病假連續五日的定義?
時間Thu Jun 2 13:49:52 2011
想請問版上的老師
我上周六凌晨因急診爾後住院到昨天星期三(共五日)
因為醫師囑咐出院後建議短期休養 所以今明兩天我繼續請病假回娘家休養
我在高雄市服務 依人事法規是連續病假五日以上由學校核支鐘點費
我這樣的情況是否有符合由學校核支鐘點費的規定
還是我這五天課務的鐘點費必須由自己吸收?
期末忙碌 大家也要注意身體健康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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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24.247
1F:→ eachau :不是以你請的病假來算的,是要有醫師證明需住院才有這 06/02 14:34
2F:→ eachau :條款...如果是自己決定(沒證明)請五天病假,可能會有 06/02 14:34
3F:→ eachau :麻煩....PS:現在還在規定5天的縣市....不多了.... 06/02 14:35
4F:→ eachau :猜原PO可能在雲X縣!? @@? 06/02 14:35
5F:→ eachau :啊 抱歉 看錯@@ 漏看原PO已經說自己的服務縣市> < 06/02 14:42
6F:→ eachau :目前還是五天派代的only新竹縣,嘉義縣,台南市,雲林縣 06/02 14:44
7F:→ eachau :高雄市(sorry新竹嘉義是6天派代)其餘都3天就可派代了 06/02 14:45
8F:→ eachau :高雄市教師工會 要加把勁了!!! > < 06/02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