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n (適應中)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介聘辦法上字句的解讀
時間Mon May 2 23:28:14 2011
今天心情一整個洗三溫暖
就因為教育局承辦人員對於介聘辦法字句的解讀
想請教各位幫忙解讀....謝謝大家
辦法條文:
學校有超額,但有教師因病假、育嬰假、侍親假、研習、進修、受訓、
服役或公假等原因,請假滿一學年以上者及當年八月一日有核准退休者
「得」保留相等人數之超額教師,暫免予介聘他校。
請問條文上用「得」是不是學校可以選擇要保留抑或不保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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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78.178
1F:推 junior321 :ㄉㄜˊ ㄉㄟˇ 好深奧喔XD 05/02 23:57
2F:推 annethia :公文中用得就是ㄉㄟˇ (could) 如果要表達(should)的 05/03 00:10
3F:→ annethia :話就會用「須」、「應」之類 05/03 00:11
4F:→ annethia :sorry 上上句打錯 得就是「ㄉㄜˊ」 05/03 00:11
5F:→ roverway :得 = 學校可以決定 ; 應 = 學校必須這麼做 05/03 00:36
6F:→ shiva999 :得 = 可以 應 = 必須 樓上正解 ^_^ 05/03 15:12
7F:→ evn :承辦人故意不接電話,真想投書媒體..... 05/05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