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yang (徵)
看板Teacher
標題Re: [國中] 高雄市縣外介聘
時間Mon Feb 21 15:20:14 2011
※ 引述《youngmeme (^_^)》之銘言:
: 記得幾年前高雄市有開出這樣的介聘條件
: 就是:同所學校服務未滿四年不得參加縣外介聘
: 我服務於北部學校
: 因為想回南部(台南) 但又想多填個高雄市來增加調回南部機會
: 但又怕四年才能離開(顧慮到家庭及小孩)
: 想問版上高雄市的老師
: 是否還有此規定? 或者是有家庭特殊狀況 是否可上簽呈請學校允許調動呢?
: 謝謝!
這應該不只是高雄的規定 而是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規定如此:
「現職教師在同一學校實際教學滿四學期為原則,惟於同一學校滿二學期
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但白紙黑字是這樣寫,
只要你們校長或教評會願意放你走就可以了,
不然也有老師表現太優,服務早滿四學期但學校不願放人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09.148
1F:推 youngmeme :老師謝謝您~我說的是"四年"非四學期(兩年)還是我 02/21 15:23
2F:→ youngmeme :記錯了呢?我曉得您說的這一點~謝謝您~ 02/21 15:24
3F:→ chinyang :那我就不清楚高市這樣規定,不過這應該是限定高市 02/21 15:25
4F:推 uro :哪有這規定?我有同事兩年滿就調走了 02/21 20:36
5F:推 aregina :是四個學期....但是兩個學期要走,都是看學校啦! 02/21 21:23
6F:→ youngmeme :謝謝你們的回答~心裡輕鬆些了:) 02/21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