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kee (mkee)
看板Teacher
標題Re: [長恨] 桃園國中的校長原來是這樣做的啊??
時間Fri Oct 8 18:04:20 2010
看到大家對此討論甚多,我認為該老師做法不當
但是當事人是否有權利跟學校控訴,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
如果當事人認為該生的言行有構成騷擾不舒服等情事, 可以向該校性評會提出申訴
性評會必須根據有關法律及無罪推定之原則與以調查,調查屬實之後才可以處罰該生
所以學校還是可以處理此事,但是是由性平會處理
一些想法,獻醜了
如有需要請來信,來信後會自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2.50.25
1F:→ plancklin :按照教育處發下來的SOP的話,應該是先請受害者至 10/08 18:59
2F:→ plancklin :學務處填寫書面申請書,然後才啟動性平處理機制 10/08 19:00
3F:→ plancklin :不過M大說得沒錯,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就有向被害人 10/08 19:01
4F:→ plancklin :道歉的文字 10/08 19:02
5F:→ icead :只能說當事人人太好了,換成是別人就直接上法院了 10/08 22:41
6F:→ draftsman86 :性平法要一方為學生,另一方為跟學校有關人員喔~ 10/09 00:36
7F:→ plancklin :前幾天才看的條文還是忘記了,謝謝樓上D大提醒 10/09 01:40
8F:→ quickgun :對 申訴後 我們只能記過呀 記過後為啥要跟他道歉? 10/09 11:11
9F:→ quickgun :事老師教育失敗才出現這種小孩嗎?少把任何事都推給學 10/09 11:12
10F:→ quickgun :校 10/09 11:12
11F:→ quickgun :更不用去幫他橋其他事情 記玩過後 我們就沒事了 10/09 11:12
12F:→ quickgun :有教育愛一點 那就去關心學生 完全不用理那備害人 10/09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