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eek (chao2804)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收到傳票,有關家長私事,可以不出席嗎?꘠…
時間Sat Jul 3 18:26:36 2010
給原po一些建議
其實民庭的案件不必太緊張 況且你是以證人的身分出庭
只要把你所知道的 所看到的陳述給法官即可
不知道的部分 就直接說不知道
不清楚的地方 可以直接說不清楚
法官不會強人所難
所以也不用勉強回答 而且法庭上有做筆錄
勉強自己陳述 若有不合事實還有可能吃上偽證罪的官司
若因故不能出庭的話
請打電話給承辦書記官 不是檢察官喔!
看到有板友建議打給檢察官...法院是沒有檢察官的
你的傳票上會有案號及股別
打給承辦的書記官 告訴他你的案號 以及你是誰
通常書記官會叫你具狀陳述 或是你可以自己問他能不能具狀請假
寫個陳報狀寄到法院 法官會看到
但是准不准假就要交給法官裁量
是有些人會直接不到庭 但若法官認為還是有需要請證人到案說明的話
還是會再寄傳票通知~
大概就是這樣
民庭的法官其實都蠻客氣的
除非證人有明顯的串供
否則他們是不太會兇證人的啦~
請原PO放心!
※ 引述《swbs301 ()》之銘言:
: 如題
: 在期末兵荒馬亂之際
: 突然收到寄到學校的民事庭通知單
: 收到時 嚇了一大跳
: (尚未拆開前 腦中有許多小劇場上演-.-)
: 看到被告和案由(停止親權)
: 才大概知道是已畢業1年的學生家長
: 說實在的 對他們家瞭解不多 只知道他們已經離婚7.8年有了(好像關係很差)
: 加上對法庭有不好的印象和恐懼
: (之前家人上過民事庭 法官的態度...... 法律好像是站在有錯的人那邊)
: 不想涉及他們的家務事
: 當天也已經有計畫了
: 所以 可以請假嗎?
: 身邊的人都沒有這種經驗
: 有點擔心 弄不好會不會被通緝
: 好不容易要放假了
: 接到這封信 卻讓我不由得不安起來
: 不好意思 想請問有老師有這種經驗嗎
: 可以給我ㄧ些建議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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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46
1F:→ creek :另外,車馬費的計算是以你的居住地到法院的距離計算 07/03 18:28
2F:→ creek :通常是莒光票價x2+500元 07/03 18:29
3F:→ creek :法庭上法官會問 能領就領 是你的權利 不用不好意思喔 07/03 18:30
4F:推 blueseawater:歹勢,是我講錯了,感謝大大的指正! 07/04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