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domc (原來如此)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縣外介聘 戶籍謄本
時間Mon May 17 13:11:22 2010
今天收到人事審核過後的資料
告知我缺戶籍謄本
後來才知道原來戶口名簿與戶籍謄本不同
今天衝衝忙忙去申請
但是看了說明要99.4.13~99.5.12之內的(之前都以為只需要戶口名簿就可以了)
我是99.5.17申請
可是我戶籍一都在出生地,從小到大都沒變過
也無戶籍遷出遷入的動作,
這樣是否超出時間期限?就不能算是,所以無法加60分呢?
請各位先進或是已經經過縣市界聘會審核過的老師們解答
真的很擔心!!
分數這樣一少就落差很大,已經一個人在外離家6年了
真的想回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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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2.140.188
1F:推 mellyliu :應該都是依法行政... 05/17 13:39
2F:→ jtt :老師你要不要直接打去調動委員會問 別緊張~ 05/17 13:50
3F:→ jtt :還是要賭一睹 因為申請日期在背面 不一定會看 05/17 14:02
4F:推 meiow :藉文問一下 有需要教師證書嗎? 05/17 14:38
5F:推 evilang :回樓上 要教師證 05/17 16:57
6F:推 hachu3468 :我也是超過5/12才申請戶籍謄本...人事說可以ㄚ 05/17 17:01
7F:推 ntntc123 :只要有遷出遷入戶籍騰本上不都會有紀錄 所以只要沒紀 05/17 17:51
8F:→ ntntc123 :錄 應該就可以吧 個人認知 05/17 17:51
9F:→ ukiki :那是指最近一個月的戶籍謄本吧 怎麼可能是申請期限 05/17 21:44
10F:推 vinyl :桃園縣的很硬,硬是不給過,但若沒有全國統一, 05/18 20:42
11F:→ vinyl :真的對桃縣的很不公平喔>< 05/18 20:44
12F:推 aakey :調動委員會 請問電話要哪理查啊?thanks 05/18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