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tychou (姊姊的守護者)
看板Teacher
標題Re: [請益] 老師可不可以踹學生的桌子?
時間Sun Oct 12 15:51:38 2008
※ 引述《kusaku (666)》之銘言:
: 前提是
: 學生違規已經屢勸不聽
: 嚴重干預到其他學生上課的秩序
: 請問
: 老師如果當場發飆跑去踹學生的桌子
: 邊踹邊罵邊說教
: 這樣是不是違法了
: 另外
: 對學生丟粉筆板擦
: 是不是不被允許的
本來想推文 後來還是回文好了
基本上 很多人都會問 "我這樣做可不可以?"
我上過法律課程訓練 在教育現場的管教原則 可以使用法律上行政法的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有三點很重要
1.適當性
2.必要性
3.衡平性(就是所謂的平衡)
舉例來說
學生違規 屢勸不聽
已經干預其他人上課秩序
踹桌子 是否合1.適當性? 2.必要性? 3.衡平性?
好像三項都不連結
所以 當然會被申訴的
如果今天 該老師要求學生增加作業 因為上課違規
它就符合比例原則
所以如果被投訴 教育局會比較不想理會
教育局每天都接到一堆申訴的東西
他們會從比較不符合原則的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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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etitelucie:哇 增長見聞了 10/12 16:04
2F:→ petitelucie:真不賴...^^ 10/12 16:04
3F:推 Cathaysoul:有道理 踹桌子通常是氣炸當下的動作 可以理解 但預先計 10/12 17:26
4F:→ Cathaysoul:劃以踹桌子當作手段 就不是很合情理... 10/12 17:27
5F:推 venking:時效性 10/12 22:58
6F:推 playoneLa:比例原則算是百搭 在法律跟生活上都可以拿來作思考基礎 10/14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