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learn (小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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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兵役問題.....
時間Fri Jul 14 09:31:56 2006
36.中小學教師甄試錄取而因服役未能報到者之錄取資格是否保留疑義。
教育部90.11.9 台(90)人(一)字第90156631 號
經參加中小學教師甄試公告錄取,因服法定役,錄取學校無法受理報到,或九十
年十月以前公告錄取,因服法定役無法辦理報到,經錄取學校註銷錄取資格者,
其錄取資格均予保留或恢復。保留或恢復錄取資格人員,自服役期滿之翌日起二
十日內向學校申請聘任,如學校已無適當職缺聘任時,應報請直轄市、縣(市)政
府協調介聘其他學校,學校均自新學期或新學年開始聘任。凡逾期未申請聘任或
不接受聘任、介聘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出自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手冊]
這裡面有很多法規很可以參考參考一下~~~
http://www.edunet.tp.edu.tw/public/DownFile/308/
%B1%D0%AEv%BA%C2%BF%EF%A4%E2%A5U950524.pdf
ps:研究之後覺得對於社會未服兵役的男性好像有點不太公平 :P
※ 引述《willias (樂觀的笑容 (^.^) )》之銘言:
: ※ 引述《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之銘言:
: : 8/1起聘日之前去當兵還是要小心點
: : 有個同學當年七月中考上
: : 七月底去當兵
: : 八月就傳出該校要幫他辦理留職停薪被縣府駁回
: : 原因是他八月一日沒正式報到成為正式教職一員
: : 無法辦理留職停薪
: : 害他在失敗谷差點要逃兵回來問個清楚
: : 幸好該校校長有情有義的
: : 幫他保留一個缺額等他當兵回來
: : 但是他因此失去了這兩年的寶貴年資
: : 用買也買不回來的
: : 感覺還過八月一日再去報效國家比較好
: : 但是兵單來了
: : 還是去跟學校說明白 或是白紙黑字留個契約吧!!
: : 從前入伍的那個月薪水是整月拿的
: : 現在改成算到入伍前一天
: : 代課老師方面薪資通常都是算八月底或是你的服役日到隔年六月底
: : 除非你請事假提前走人 事假的錢你才要給代課老師
: : 有些學校是拿代課老師名額來做人情的
: : 尤其那種免甄試的三月內短代
: : 每間學校的教學組長都有一些口袋名單在排隊著
: : 當然你們學校要用兵缺一年四個月來甄代課老師
: : 也是有可能的
: : 個人認為預官二梯比較好
: : 天氣比較涼爽外
: : 先賺了三個月薪水
: : 等退伍後 剛好是下學期寒假開學期間.....
: 那版主意思是要接聘囉
: 人事主任是叫我拿兵單影本去....他會給我公文(保留缺)
: 還是有公文也不保險....接聘才是必要的....^^
: 麻煩各位的解答了 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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